不动产登记公告文成县202423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文成县202423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08日之前)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文成县大峃镇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7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业务类型 | 备注 |
1 | 文成县黄坦镇黄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JB*F* | 文成县黄坦镇黄垟村 | 土地使用权面积322.00㎡/房屋建筑面积966.00㎡ | 公共设施用地/办公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首次登记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08日之前)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文成县大峃镇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7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业务类型 | 备注 |
1 | 文成县黄坦镇黄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JB*F* | 文成县黄坦镇黄垟村 | 土地使用权面积322.00㎡/房屋建筑面积966.00㎡ | 公共设施用地/办公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首次登记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08日之前)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文成县大峃镇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7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业务类型 | 备注 |
1 | 文成县黄坦镇黄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JB*F* | 文成县黄坦镇黄垟村 | 土地使用权面积322.00㎡/房屋建筑面积966.00㎡ | 公共设施用地/办公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首次登记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08日之前)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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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成县黄坦镇黄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JB*F* | 文成县黄坦镇黄垟村 | 土地使用权面积322.00㎡/房屋建筑面积966.00㎡ | 公共设施用地/办公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首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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