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楼仇应能规划方案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关于住宅楼仇应能规划方案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4〕260号
关于住宅楼(仇应能)规划方案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西安圩的住宅楼(仇应能)规划方案变更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仇应能
二、项目名称:住宅楼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对住宅楼规划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楼梯按镜像布置调整;
二至六层东侧墙面设置防火墙,取消250mm退让;
各层平面布局调整;
方案调整后总平面各经济技术指标变化如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原448.25平方米变更为466.1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原455.52平方米变更为470.09平方米,总基底面积由69.65平方米变更为70.00平方米,停车位数1个。
单体方案:
1#住宅楼,6层,建筑面积由448.25平方米变更为466.11平方米,计容面积由455.52平方米变更为470.09平方米,基底面积由69.65平方米变更为70.00平方米。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住宅楼(仇应能)总平面及单体的各项技术指标、退让符合《 (略) 高明区城镇“细小地块”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日至**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话:0757-*
3.电子邮件:*@*ttp://**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同意。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4〕260号
关于住宅楼(仇应能)规划方案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西安圩的住宅楼(仇应能)规划方案变更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仇应能
二、项目名称:住宅楼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对住宅楼规划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楼梯按镜像布置调整;
二至六层东侧墙面设置防火墙,取消250mm退让;
各层平面布局调整;
方案调整后总平面各经济技术指标变化如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原448.25平方米变更为466.1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原455.52平方米变更为470.09平方米,总基底面积由69.65平方米变更为70.00平方米,停车位数1个。
单体方案:
1#住宅楼,6层,建筑面积由448.25平方米变更为466.11平方米,计容面积由455.52平方米变更为470.09平方米,基底面积由69.65平方米变更为70.00平方米。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住宅楼(仇应能)总平面及单体的各项技术指标、退让符合《 (略) 高明区城镇“细小地块”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日至**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话:0757-*
3.电子邮件:*@*ttp://**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同意。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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