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通高端金属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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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通高端金属材料项目

(略) 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彩通高端金属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彩通高端金属材料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彩通高端金属材料项目(代码:2210-*-04-01-*)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为33335.39平方米,建设1号厂房19355.2平方米,2号厂房19603.62平方米,综合楼6417.2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209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376.0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7129.74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包括8K卷磨、8K平磨、卷磨砂、钛金炉等。主要工艺包括打磨、磨砂、喷砂、烘干等。从事高端不锈钢装饰材料的设计、研究、生产、加工、销售,以及不锈钢高端金属材料的应用。
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不高于2783.35吨标准煤(当量值),不高于5591.9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年消耗量不高于2245.07万千瓦时、柴油年消耗量不高于1.17吨、天然气年消耗量不高于1.85万立方米、水年消耗量不高于4.83万吨;不锈钢精加工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当量值)不高于11.01kgce/t、磨砂、镜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当量值)不高于4.39kgce/t、钛金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当量值)不高于6.47kgce/t、无指纹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当量值)不高于5.21kgce/t。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自行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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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彩通高端金属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彩通高端金属材料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彩通高端金属材料项目(代码:2210-*-04-01-*)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为33335.39平方米,建设1号厂房19355.2平方米,2号厂房19603.62平方米,综合楼6417.2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209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376.0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7129.74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包括8K卷磨、8K平磨、卷磨砂、钛金炉等。主要工艺包括打磨、磨砂、喷砂、烘干等。从事高端不锈钢装饰材料的设计、研究、生产、加工、销售,以及不锈钢高端金属材料的应用。
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不高于2783.35吨标准煤(当量值),不高于5591.9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年消耗量不高于2245.07万千瓦时、柴油年消耗量不高于1.17吨、天然气年消耗量不高于1.85万立方米、水年消耗量不高于4.83万吨;不锈钢精加工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当量值)不高于11.01kgce/t、磨砂、镜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当量值)不高于4.39kgce/t、钛金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当量值)不高于6.47kgce/t、无指纹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当量值)不高于5.21kgce/t。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自行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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