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DG06单元0201、0201a、0205a、0205b地块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安庆市DG06单元0201、0201a、0205a、0205b地块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本次规划地 (略) DG06规划管理单元,具备土地开发建设的条件,为满足地块的开发和管理的需要,特编制该地块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跃进水库、 (略) 、南至安庆陵园、 (略) 。规划范围约为6.13公顷,其中:
*地块东至 (略) , (略) , (略) (略) , (略) ,用地面积约为0.31公顷;
*a地块东至安庆陵园,西至 (略) ,南至规划工业用地, (略) ,用地面积约为0.31公顷;
*a地块东至规划工业用地,西至 (略) ,南至安庆陵园,北至规划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为2.55公顷;
*b地块东至安庆陵园,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跃进水库,北至规划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为0.98公顷;
(略) 道路面积约为1.98公顷。
三、指标控制(一)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
*地块:公园绿地,绿地率≥65%。
*a地块:公园绿地,绿地率≥65%。
*a地块: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b地块: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二)建筑退让
1、新建建(构)筑物 (略) 应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24米,建 (略) 红线不小于5米;H>24米,建 (略) 红线不小于10米。
2、新建建(构)筑物后退规划绿线应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24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5米;24<H≤100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10米;H>100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15米。
3、围墙及附属物 (略) 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3米,围墙及附属物(含大门及建筑高度5米以下的单层门卫)后退绿线的距离不小于1米。
4、围墙及附属 (略) 的区域内应作为景观绿化带,不得做停车,并按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进行景观设计;围墙建设形式满足《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的要求。
5、新建建(构)筑物退 (略) 的距离,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范要求,合理确定退让距离。
6、新建建(构)筑物退让现状建筑要满足《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
(四)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退让用地界线等须遵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执行,同时须满足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规定要求。
(五)停车位配建
1、单层工业厂房设施按照机动车不少于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不少于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2、多层、高层工业厂房按照机动车不少于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不少于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3、工业研发中心、办公用房按照机动车不少于0.8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不少于1.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六)开发引导
1、工业地块内行政办公、研发和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公共租赁房除外)、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重点 (略) 重要界面建筑景观风貌设计,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建筑风格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
3、地块规划 (略) 住建部 (略) 、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及市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4、地块规划建筑应处理好与周边现有建筑的间距、通风要求。
四、道路系统控制规 (略) 交通主要依托 (略) 和 (略) 。 (略) 红线宽度为60米, (略) 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
道路竖向设计: (略) 和 (略) 道路标高确定, (略) 面高程在43.66-46.09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之间。
五、市政工程规 (略) 政工程包括给水、电力、电信、燃气 (略) (略) (略) (略) 接入,并按要求配建相关设施;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地块内雨水、污水 (略) (略) (略) 。
本次规划地 (略) DG06规划管理单元,具备土地开发建设的条件,为满足地块的开发和管理的需要,特编制该地块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跃进水库、 (略) 、南至安庆陵园、 (略) 。规划范围约为6.13公顷,其中:
*地块东至 (略) , (略) , (略) (略) , (略) ,用地面积约为0.31公顷;
*a地块东至安庆陵园,西至 (略) ,南至规划工业用地, (略) ,用地面积约为0.31公顷;
*a地块东至规划工业用地,西至 (略) ,南至安庆陵园,北至规划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为2.55公顷;
*b地块东至安庆陵园,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跃进水库,北至规划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为0.98公顷;
(略) 道路面积约为1.98公顷。
三、指标控制(一)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
*地块:公园绿地,绿地率≥65%。
*a地块:公园绿地,绿地率≥65%。
*a地块: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b地块: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二)建筑退让
1、新建建(构)筑物 (略) 应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24米,建 (略) 红线不小于5米;H>24米,建 (略) 红线不小于10米。
2、新建建(构)筑物后退规划绿线应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24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5米;24<H≤100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10米;H>100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15米。
3、围墙及附属物 (略) 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3米,围墙及附属物(含大门及建筑高度5米以下的单层门卫)后退绿线的距离不小于1米。
4、围墙及附属 (略) 的区域内应作为景观绿化带,不得做停车,并按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进行景观设计;围墙建设形式满足《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的要求。
5、新建建(构)筑物退 (略) 的距离,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范要求,合理确定退让距离。
6、新建建(构)筑物退让现状建筑要满足《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
(四)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退让用地界线等须遵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执行,同时须满足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规定要求。
(五)停车位配建
1、单层工业厂房设施按照机动车不少于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不少于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2、多层、高层工业厂房按照机动车不少于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不少于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3、工业研发中心、办公用房按照机动车不少于0.8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不少于1.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六)开发引导
1、工业地块内行政办公、研发和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公共租赁房除外)、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重点 (略) 重要界面建筑景观风貌设计,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建筑风格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
3、地块规划 (略) 住建部 (略) 、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及市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4、地块规划建筑应处理好与周边现有建筑的间距、通风要求。
四、道路系统控制规 (略) 交通主要依托 (略) 和 (略) 。 (略) 红线宽度为60米, (略) 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
道路竖向设计: (略) 和 (略) 道路标高确定, (略) 面高程在43.66-46.09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之间。
五、市政工程规 (略) 政工程包括给水、电力、电信、燃气 (略) (略) (略) (略) 接入,并按要求配建相关设施;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地块内雨水、污水 (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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