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山东恒池微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山东恒池微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标题: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山东恒 (略)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33Q/2024-* 文号: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高新区环保局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山东恒 (略)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恒 (略)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

山东恒 (略)

(略) 先创区中埠镇创业大道以东,长江路以南。

淄博 (略)

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16970m2,总建筑面积12000m2。购置压滤机、压缩机等设备100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7000吨纳米微晶氧化铝及年产3000吨高纯氧化铝载体的生产能力。

1.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通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及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应分类后综合利用、合法处置,严禁随意运输、倾倒。

2.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废水和RO反渗透浓水。要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循环废水、RO反渗透浓水相关污染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全盐量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要 (略) 污水管网。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5.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严格防控项目环境风险。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8.根据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噪声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9.若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11.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报告表

分享: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恒 (略)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

山东恒 (略)

(略) 先创区中埠镇创业大道以东,长江路以南。

淄博 (略)

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16970m2,总建筑面积12000m2。购置压滤机、压缩机等设备100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7000吨纳米微晶氧化铝及年产3000吨高纯氧化铝载体的生产能力。

1.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通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及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应分类后综合利用、合法处置,严禁随意运输、倾倒。

2.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废水和RO反渗透浓水。要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循环废水、RO反渗透浓水相关污染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全盐量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要 (略) 污水管网。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5.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严格防控项目环境风险。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8.根据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噪声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9.若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11.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报告表

标题: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山东恒 (略)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33Q/2024-* 文号: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高新区环保局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山东恒 (略)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恒 (略)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

山东恒 (略)

(略) 先创区中埠镇创业大道以东,长江路以南。

淄博 (略)

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16970m2,总建筑面积12000m2。购置压滤机、压缩机等设备100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7000吨纳米微晶氧化铝及年产3000吨高纯氧化铝载体的生产能力。

1.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通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及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应分类后综合利用、合法处置,严禁随意运输、倾倒。

2.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废水和RO反渗透浓水。要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循环废水、RO反渗透浓水相关污染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全盐量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要 (略) 污水管网。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5.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严格防控项目环境风险。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8.根据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噪声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9.若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11.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报告表

分享: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恒 (略)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万吨纳米微晶材料及载体项目

山东恒 (略)

(略) 先创区中埠镇创业大道以东,长江路以南。

淄博 (略)

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16970m2,总建筑面积12000m2。购置压滤机、压缩机等设备100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7000吨纳米微晶氧化铝及年产3000吨高纯氧化铝载体的生产能力。

1.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的环节要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通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及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应分类后综合利用、合法处置,严禁随意运输、倾倒。

2.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废水和RO反渗透浓水。要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循环废水、RO反渗透浓水相关污染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全盐量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要 (略) 污水管网。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5.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严格防控项目环境风险。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7.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8.根据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噪声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9.若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11.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报告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