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万辆报废汽车基地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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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兴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万辆报废汽车基地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安徽兴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万辆报废汽车基地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霍邱县城北工 (略) 以东,项目租赁安 (略) 闲置车间及场地,建设年回收拆解*辆报废汽车基地项目,目总占地面积约*m2,总建筑面积5350m2,车间建设3条报废汽车自动拆解生产线,安装抓钢机、举重机、氧气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若干,配套建设报废机动车暂存区、检测区、污水处理站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带动了汽车产业链多个版块快速扩容,也让新能源汽车拆解回收产业全面崛起。 (略) 场的发展趋势,建设单位拟在现有拆解车间内新增1条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生产线,仅将拆解后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外售回收利用,并不在厂内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进行再加工和回收利用,不会导致区域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影环境影响加重)。 项目变动前后产品规模不变;建设地点及厂区总平面布置不变;新增报废新能源汽车拆解工艺,但不会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不变;环境保护措施不变。因此,项目调整不构成重大变动。

二、 (略) 络形式

本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已编制完成,报告链接:"http://**-zLA?pwd=6mLr" target="_self">http://**-zLA?pwd=6mLr,提取码:6mLr。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兴佩 (略)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霍邱县城北工 (略) 以东

四、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六安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64-*

通讯地址: (略) 裕安区辰龙·欢乐颂2#楼105、205商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安徽兴佩 (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

,安徽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安徽兴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万辆报废汽车基地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霍邱县城北工 (略) 以东,项目租赁安 (略) 闲置车间及场地,建设年回收拆解*辆报废汽车基地项目,目总占地面积约*m2,总建筑面积5350m2,车间建设3条报废汽车自动拆解生产线,安装抓钢机、举重机、氧气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若干,配套建设报废机动车暂存区、检测区、污水处理站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带动了汽车产业链多个版块快速扩容,也让新能源汽车拆解回收产业全面崛起。 (略) 场的发展趋势,建设单位拟在现有拆解车间内新增1条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生产线,仅将拆解后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外售回收利用,并不在厂内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进行再加工和回收利用,不会导致区域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影环境影响加重)。 项目变动前后产品规模不变;建设地点及厂区总平面布置不变;新增报废新能源汽车拆解工艺,但不会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不变;环境保护措施不变。因此,项目调整不构成重大变动。

二、 (略) 络形式

本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已编制完成,报告链接:"http://**-zLA?pwd=6mLr" target="_self">http://**-zLA?pwd=6mLr,提取码:6mLr。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兴佩 (略)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霍邱县城北工 (略) 以东

四、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六安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64-*

通讯地址: (略) 裕安区辰龙·欢乐颂2#楼105、205商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安徽兴佩 (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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