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林东路以南、鸿堰路以西地块P0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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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林东路以南、鸿堰路以西地块P0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略) 宝华镇仙林东路以南、鸿堰路以西地块(P0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

(略) 宝华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赫尔 (略) 承担了《 (略) 宝华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P0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公示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宝华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P0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 (略) 宝华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略) 宝华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P021)(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宝华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 (略) 、南至空地、西至东紫园小区、北至空地,占地面积为20.71亩(*.7m2),中心坐标为E 119.*°、N 32.*°。调查地块未来规划利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业用地(B1)。

调查地块历史上属于宝华镇鸿堰社区集体用地,地块内为农用地、 (略) 和两处民房。2009年地块及周边村庄拆迁完毕,之后一直空置,2012年地块外西侧的东紫园小区建设完成,于地块内修建了一 (略) 和小区大门。目前地块北侧部分区域被周边居民作为菜地,中间区域为东紫园小区 (略) 和大门,其他区域为树林,整个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用途简单,历 (略) 、农用地和两处民房,2009年拆除后一直未利用。目前地块内主要为树林和西侧东紫园小区 (略) 和大门。地块历史至今没有工业利用历史。周边500米范围内主要空地和小区,无工业企业分布。现场踏勘期间,于地块内布设9个土壤点位,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位,对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经检测结果分析,地块内各点位的PID值均较低;重金属含量不高,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情况;与背景点各检测值相比,无明显差异。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调查结论:通过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等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 (略) 宝华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P021)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二)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江苏赫尔 (略)

联系人:翁工

电话:*

,江苏, (略)

(略) 宝华镇仙林东路以南、鸿堰路以西地块(P0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

(略) 宝华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赫尔 (略) 承担了《 (略) 宝华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P0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公示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宝华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P0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 (略) 宝华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略) 宝华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P021)(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宝华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 (略) 、南至空地、西至东紫园小区、北至空地,占地面积为20.71亩(*.7m2),中心坐标为E 119.*°、N 32.*°。调查地块未来规划利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商业用地(B1)。

调查地块历史上属于宝华镇鸿堰社区集体用地,地块内为农用地、 (略) 和两处民房。2009年地块及周边村庄拆迁完毕,之后一直空置,2012年地块外西侧的东紫园小区建设完成,于地块内修建了一 (略) 和小区大门。目前地块北侧部分区域被周边居民作为菜地,中间区域为东紫园小区 (略) 和大门,其他区域为树林,整个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用途简单,历 (略) 、农用地和两处民房,2009年拆除后一直未利用。目前地块内主要为树林和西侧东紫园小区 (略) 和大门。地块历史至今没有工业利用历史。周边500米范围内主要空地和小区,无工业企业分布。现场踏勘期间,于地块内布设9个土壤点位,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位,对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经检测结果分析,地块内各点位的PID值均较低;重金属含量不高,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情况;与背景点各检测值相比,无明显差异。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调查结论:通过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等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 (略) 宝华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P021)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二)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江苏赫尔 (略)

联系人:翁工

电话:*

,江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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