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年产照明灯具4113万只新建项目一期竣工及调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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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年产照明灯具4113万只新建项目一期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厂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照明灯具4113万只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概况: (略) (略) (略) 古镇镇同福南路6号A栋1-4层(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12′42.957″,北纬:22°36′6.898″),项目用地面积1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3600平方米,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照明灯具制造和智能照明器具制造,年产吸顶灯182.6万只、面板灯148万只、橱柜灯229.4万只、T管灯1560.4万只、球泡灯18.6万只、厨卫灯100万只、路灯50万只、光源灯800万只、冰箱灯200万只、天井灯80万只和智能灯具744万只,合计4113万只/年。
今由于企业建设原因,部分生产设备未投入使用,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一期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年产吸顶灯146.08万只、面板灯118.40万只、橱柜灯183.52万只、T管灯1248.32万只、球泡灯14.88万只、厨卫灯80万只、路灯40万只、光源灯640万只、冰箱灯160万只、天井灯64万只和智能灯具595.20万只,合计3290.4万只/年。
项目有员工4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每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不涉及夜间生产。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古镇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到横琴海,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生产废水:收集后定期交有 (略) 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点胶、焊锡、波峰焊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T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焊锡、点胶拟设置集气罩收集;波峰焊废气经设备管道直连收集,以上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自带除湿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外排非*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锡膏印刷、回流焊、喷码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总VOCs、T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锡膏印刷、喷码废气拟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回流焊废气经设备管道直连收集,以上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自带除湿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TVOC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限值较严值;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总VOCs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印刷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实验测试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废气通过加强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5)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总VOCs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原材料以及成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合理布局设备并经隔声、消声处理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这些固体废弃物如乱堆乱放,处置不当,其有毒有害成份通过雨淋、日晒和自然风力等各种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最终以土壤、大气和地下水污染等形式出现。
1、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中,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通过上述防止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日
2、调试起止日期:**日~**日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古镇镇同福南路6号A栋1-4层
联系人:戎丽
电话:*


(3)激光打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打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抽风。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厂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照明灯具4113万只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概况: (略) (略) (略) 古镇镇同福南路6号A栋1-4层(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12′42.957″,北纬:22°36′6.898″),项目用地面积1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3600平方米,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照明灯具制造和智能照明器具制造,年产吸顶灯182.6万只、面板灯148万只、橱柜灯229.4万只、T管灯1560.4万只、球泡灯18.6万只、厨卫灯100万只、路灯50万只、光源灯800万只、冰箱灯200万只、天井灯80万只和智能灯具744万只,合计4113万只/年。
今由于企业建设原因,部分生产设备未投入使用,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一期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年产吸顶灯146.08万只、面板灯118.40万只、橱柜灯183.52万只、T管灯1248.32万只、球泡灯14.88万只、厨卫灯80万只、路灯40万只、光源灯640万只、冰箱灯160万只、天井灯64万只和智能灯具595.20万只,合计3290.4万只/年。
项目有员工4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每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不涉及夜间生产。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古镇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到横琴海,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生产废水:收集后定期交有 (略) 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点胶、焊锡、波峰焊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T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焊锡、点胶拟设置集气罩收集;波峰焊废气经设备管道直连收集,以上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自带除湿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外排非*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锡膏印刷、回流焊、喷码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总VOCs、T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锡膏印刷、喷码废气拟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回流焊废气经设备管道直连收集,以上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自带除湿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TVOC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限值较严值;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总VOCs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印刷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实验测试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废气通过加强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5)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总VOCs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原材料以及成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合理布局设备并经隔声、消声处理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这些固体废弃物如乱堆乱放,处置不当,其有毒有害成份通过雨淋、日晒和自然风力等各种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最终以土壤、大气和地下水污染等形式出现。
1、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中,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通过上述防止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日
2、调试起止日期:**日~**日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古镇镇同福南路6号A栋1-4层
联系人:戎丽
电话:*


(3)激光打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打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抽风。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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