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绥中县东戴河新区九江河东渤海大街南侧、规划十路西侧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公布
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绥中县东戴河新区九江河东渤海大街南侧、规划十路西侧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公布
东戴河新区九江河东渤海大街南侧、 (略) 西侧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以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为主,还包括商住混合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 (略) 用地。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H-01-01(118亩)、H-02-01(139亩)地块容积率不高于2.9,建筑密度不超过20%,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绿地率不低于35%;H-03-01(220亩)地块容积率不高于2.9,建筑密度不超过20%,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绿地率不低于35%;H-03-02(65亩)地块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超过30%,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绿地率不低于28%;商住混合用地H-04-01(98亩)地块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密度不超过20%,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绿地率不低于30%。
本公布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7月16日。
辽宁东戴河新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29—*
2024年6月17日
东戴河新区九江河东渤海大街南侧、 (略) 西侧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以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为主,还包括商住混合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 (略) 用地。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H-01-01(118亩)、H-02-01(139亩)地块容积率不高于2.9,建筑密度不超过20%,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绿地率不低于35%;H-03-01(220亩)地块容积率不高于2.9,建筑密度不超过20%,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绿地率不低于35%;H-03-02(65亩)地块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超过30%,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绿地率不低于28%;商住混合用地H-04-01(98亩)地块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密度不超过20%,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绿地率不低于30%。
本公布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7月16日。
辽宁东戴河新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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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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