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九益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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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九益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九 (略) 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九 (略)

建设地点

湘潭县易俗河镇青光村(湘潭天易经开区贵竹南路与杨柳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中璟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1979万元租赁湘潭县易俗河镇青光村集体土地(1450m2)和湘潭县 (略) 破碎车间(850m2)、产品堆场(1000m2)、地磅房及杂物间(35m2)建设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建设规模: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厂房(1200m2)、破碎车间(850m2)、产品堆场(1000m2),设置轻物质破碎料生产线1条、木质颗粒生产线1条、免烧砖机全自动生产线1条、砖块(混凝土块)破碎生产线1条,辅助工程地磅房及杂物间,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砖块(混凝土块)破碎生产线给料机、鄂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轻物质破碎料生产线破碎机、打包机、皮带输送机,木质颗粒生产线木材破碎机、颗粒成型机、皮带输送机,免烧砖机全自动生产线配料机、搅拌机、制砖成型机、皮带输送机,以及公用设备分选机、铲车、地磅、空压机;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水泥。生产工艺:人工/机械分选,塑料破碎/木材破碎、成型/破碎、筛分,免烧砖工艺投料配比、混料搅拌、制砖成型、自然晾干。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粉尘采取抑尘措施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木质颗粒生产线粉尘和砖块(混凝土块)破碎、筛分粉尘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废气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较严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灌木林地施肥,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设置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妥善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运营期废钢筋铁丝、废纸、废织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渣土集中收集后外售湘潭县周边砖厂制砖,布袋集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含油手套、抹布建设规范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九 (略) 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九 (略)

建设地点

湘潭县易俗河镇青光村(湘潭天易经开区贵竹南路与杨柳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中璟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1979万元租赁湘潭县易俗河镇青光村集体土地(1450m2)和湘潭县 (略) 破碎车间(850m2)、产品堆场(1000m2)、地磅房及杂物间(35m2)建设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建设规模: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厂房(1200m2)、破碎车间(850m2)、产品堆场(1000m2),设置轻物质破碎料生产线1条、木质颗粒生产线1条、免烧砖机全自动生产线1条、砖块(混凝土块)破碎生产线1条,辅助工程地磅房及杂物间,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砖块(混凝土块)破碎生产线给料机、鄂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轻物质破碎料生产线破碎机、打包机、皮带输送机,木质颗粒生产线木材破碎机、颗粒成型机、皮带输送机,免烧砖机全自动生产线配料机、搅拌机、制砖成型机、皮带输送机,以及公用设备分选机、铲车、地磅、空压机;主要原辅材料包括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水泥。生产工艺:人工/机械分选,塑料破碎/木材破碎、成型/破碎、筛分,免烧砖工艺投料配比、混料搅拌、制砖成型、自然晾干。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粉尘采取抑尘措施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木质颗粒生产线粉尘和砖块(混凝土块)破碎、筛分粉尘经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废气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较严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灌木林地施肥,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设置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妥善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运营期废钢筋铁丝、废纸、废织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渣土集中收集后外售湘潭县周边砖厂制砖,布袋集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含油手套、抹布建设规范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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