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集团委派项目辅材料供应商备案评选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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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集团委派项目辅材料供应商备案评选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公铖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2024年集团委派项目辅材料供应商备案评选进行自主磋商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集团委派项目辅材料供应商备案评选

2.采购编号:XCSZ-CG-*

3.项目预算:本项目为供应商备案入库、无具体预算金额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服务期:2年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磋商综合评分。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日期: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湖南公铖 (略) (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北路以西湖南星沙律师事务所701)。

4、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递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6.报名领取资料:报名后将发放本项目《自主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17:00时(含)前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 09时 30分,地点为湖南公铖 (略) (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北路以西湖南星沙律师事务所701)。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七、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略) (略)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323号

联系人:冯博

电 话:* 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公铖 (略)

地 址: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北路以西湖南星沙律师事务所701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31-*


湖南公铖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2024年集团委派项目辅材料供应商备案评选进行自主磋商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集团委派项目辅材料供应商备案评选

2.采购编号:XCSZ-CG-*

3.项目预算:本项目为供应商备案入库、无具体预算金额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服务期:2年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磋商综合评分。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日期: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湖南公铖 (略) (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北路以西湖南星沙律师事务所701)。

4、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递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6.报名领取资料:报名后将发放本项目《自主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17:00时(含)前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 09时 30分,地点为湖南公铖 (略) (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北路以西湖南星沙律师事务所701)。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七、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略) (略)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323号

联系人:冯博

电 话:* 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公铖 (略)

地 址: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北路以西湖南星沙律师事务所701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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