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王石镇代千村城东路南侧局部地块规划调整草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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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王石镇代千村城东路南侧局部地块规划调整草案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王石镇代千村城东路南侧局部地块规划调整草案意见的公告
    时间:** 15:06来源:自然资源局作者: 点击: 次

    为优化王石镇区域规划用地布局,拟对王石镇代千村城东路南侧局部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为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征求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草案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对地块进行用地性质调整,由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

    公众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实名方式(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告期限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略) 自然资源局,并注明联系电话及具体地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力。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请提交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

    公告时间:**日至**日

    公告网站: (略) 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意见建议征集途径:

    1.邮寄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淮河路 (略) 自然资源局(南楼)412室

    2.邮箱地址:*@*26.com

    3.联系电话:0412-*

    附件:王石镇代千村城东路南侧局部地块规划调整草案公告附图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关于征求王石镇代千村城东路南侧局部地块规划调整草案意见的公告
    时间:** 15:06来源:自然资源局作者: 点击: 次

    为优化王石镇区域规划用地布局,拟对王石镇代千村城东路南侧局部地块进行规划调整。为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征求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草案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对地块进行用地性质调整,由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

    公众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实名方式(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告期限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略) 自然资源局,并注明联系电话及具体地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力。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请提交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

    公告时间:**日至**日

    公告网站: (略) 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意见建议征集途径:

    1.邮寄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淮河路 (略) 自然资源局(南楼)412室

    2.邮箱地址:*@*26.com

    3.联系电话:0412-*

    附件:王石镇代千村城东路南侧局部地块规划调整草案公告附图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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