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拟审批《原呈贡区B地块排洪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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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拟审批《原呈贡区B地块排洪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原呈贡区B地块排洪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原呈贡区B地块排洪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吴家营片区B地块。

建设单位: (略) 呈贡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 (略) 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吴家营片区B地块,场地南侧为昆明南站,东侧为渝昆高速,西侧 (略) ,北侧为山地,项目区地理坐标区间为:东经102°51′30.02″~102°52′13.97″,北纬24°52′31.86″~24°53′18.18″。新建排洪沟总长度5592.10m,其中排洪明渠段长324m,规划公园生态明渠段长1022.24m,排洪埋管段长4245.86,管径介于DN800~DN2500; 共设置7座沉砂池及73座检查井,并对已建成的240m箱涵区域进行清淤。新建的排洪管沟主要沿片区地块规划的138、139、 (略) (略) 床下进行布设,再经利用已建的箱涵排洪出口将片区山洪水汇集后排入下游洛龙河。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为1#箐沟新建排洪明渠、一根DN800 混凝土排洪管、一座沉砂池、一根DN1000 的混凝土管、一根DN1650的混凝土管;2#箐沟新建混凝土引水明渠、一座沉砂池、生态明渠、一根DN1000 排洪管;3#箐沟新建混凝土引水明渠、两座沉砂池、生态明渠、一根DN1350排洪管、一根DN1500排洪管、一根DN1800排洪管;4#箐沟新建挡土墙、2条混凝土引水明渠、两座沉砂池、一根DN1500排洪管、一根DN2200的排洪管、一根DN2500排洪管、一根DN2500涵管;5#箐沟新建一条混凝土引水明渠、两座沉砂池、一根DN1800的排洪管、一根DN2500混凝土排洪管。辅助工程包 (略) 、施工机械临时摆放区、临时堆场等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施工供电设施,储运工程主要是场内外交通,环保工程包括各个环境要素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4892.*元,其中环保投资44.*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1%。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车辆、设备定 (略) 维修、保养,不在施工场地进行;对施工车辆和设备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对于施工过程冲洗施工机械、车辆表面泥砂产生的废水,在项目施工场地设置1个沉砂池(体积不小于3m3),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略) 的降尘洒水,施工生产废水不外排;含水量较高的淤泥,在现场装封于编织袋后,堆放在淤泥临时堆场,设置导流沟,沥出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排洪设施施工用水,不外排;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对暴雨径流进行沉淀后就近排入周 (略) 。除此之外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要求:a、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b、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c、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d、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或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e、雨天对各类施工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采取封闭式施工,在工地周围应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 (略) 面需进行必要的硬化处理。出现破损及时清理和修补,保持场 (略) 平坦;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应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 (略) 面;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规划好运输车 (略) 线与时间。施工过程,洒水使作业区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地表干燥时,应对施工场地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 (略) 面定期进行洒水清扫;运输车辆采取限速和出入时清洗轮胎带泥的措施,减少扬尘。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堆放远离关心点,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酒。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扬尘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选用低噪声型施工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过程中低速行驶、禁鸣;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间,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土方开挖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清淤工程产生的淤泥、施工生活垃圾。项目挖产生的弃方运往昆明汤池老山箐弃土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采用汽车将清淤淤泥运送至淤泥临时堆场内进行脱水后运至昆明汤池老山箐弃土消纳场进行处置。为避免淤泥临时堆存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的污染,堆存过程中建议做好如下防护措施:(1)挡墙、截水沟为防止水土流失,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原呈贡区B地块排洪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计》在临时堆场下游设置排水沟在排水沟下游设置脱泥废水收集池。(2)防渗、排导系统临时堆场堆泥前,应清除场地杂土及地面附着物,达到底层基岩后铺设复合防渗层,防渗层采用GCL膨润土垫+2mm厚单糙面HDPE膜+600g/m2无纺土工布,防渗系数不小于1×10-7cm/s。为即时排除场地积水,在防渗层以上设置排水系统。(3)脱泥废水处理为集中处理临时堆场渗滤余水,在堆场的低洼区域设置下挖式收集池,集中收集临时堆场的脱泥废水。脱泥废水通过土工布渗透处理和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固废处置率100%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 (略) 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惠景园D7栋20楼)。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原呈贡区B地块排洪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ttp://**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20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原呈贡区B地块排洪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原呈贡区B地块排洪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吴家营片区B地块。

建设单位: (略) 呈贡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 (略) 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吴家营片区B地块,场地南侧为昆明南站,东侧为渝昆高速,西侧 (略) ,北侧为山地,项目区地理坐标区间为:东经102°51′30.02″~102°52′13.97″,北纬24°52′31.86″~24°53′18.18″。新建排洪沟总长度5592.10m,其中排洪明渠段长324m,规划公园生态明渠段长1022.24m,排洪埋管段长4245.86,管径介于DN800~DN2500; 共设置7座沉砂池及73座检查井,并对已建成的240m箱涵区域进行清淤。新建的排洪管沟主要沿片区地块规划的138、139、 (略) (略) 床下进行布设,再经利用已建的箱涵排洪出口将片区山洪水汇集后排入下游洛龙河。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为1#箐沟新建排洪明渠、一根DN800 混凝土排洪管、一座沉砂池、一根DN1000 的混凝土管、一根DN1650的混凝土管;2#箐沟新建混凝土引水明渠、一座沉砂池、生态明渠、一根DN1000 排洪管;3#箐沟新建混凝土引水明渠、两座沉砂池、生态明渠、一根DN1350排洪管、一根DN1500排洪管、一根DN1800排洪管;4#箐沟新建挡土墙、2条混凝土引水明渠、两座沉砂池、一根DN1500排洪管、一根DN2200的排洪管、一根DN2500排洪管、一根DN2500涵管;5#箐沟新建一条混凝土引水明渠、两座沉砂池、一根DN1800的排洪管、一根DN2500混凝土排洪管。辅助工程包 (略) 、施工机械临时摆放区、临时堆场等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施工供电设施,储运工程主要是场内外交通,环保工程包括各个环境要素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4892.*元,其中环保投资44.*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1%。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车辆、设备定 (略) 维修、保养,不在施工场地进行;对施工车辆和设备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对于施工过程冲洗施工机械、车辆表面泥砂产生的废水,在项目施工场地设置1个沉砂池(体积不小于3m3),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略) 的降尘洒水,施工生产废水不外排;含水量较高的淤泥,在现场装封于编织袋后,堆放在淤泥临时堆场,设置导流沟,沥出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排洪设施施工用水,不外排;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对暴雨径流进行沉淀后就近排入周 (略) 。除此之外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要求:a、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b、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c、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d、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或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e、雨天对各类施工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采取封闭式施工,在工地周围应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 (略) 面需进行必要的硬化处理。出现破损及时清理和修补,保持场 (略) 平坦;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应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 (略) 面;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规划好运输车 (略) 线与时间。施工过程,洒水使作业区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地表干燥时,应对施工场地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 (略) 面定期进行洒水清扫;运输车辆采取限速和出入时清洗轮胎带泥的措施,减少扬尘。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堆放远离关心点,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酒。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扬尘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选用低噪声型施工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过程中低速行驶、禁鸣;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间,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土方开挖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清淤工程产生的淤泥、施工生活垃圾。项目挖产生的弃方运往昆明汤池老山箐弃土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采用汽车将清淤淤泥运送至淤泥临时堆场内进行脱水后运至昆明汤池老山箐弃土消纳场进行处置。为避免淤泥临时堆存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的污染,堆存过程中建议做好如下防护措施:(1)挡墙、截水沟为防止水土流失,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原呈贡区B地块排洪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计》在临时堆场下游设置排水沟在排水沟下游设置脱泥废水收集池。(2)防渗、排导系统临时堆场堆泥前,应清除场地杂土及地面附着物,达到底层基岩后铺设复合防渗层,防渗层采用GCL膨润土垫+2mm厚单糙面HDPE膜+600g/m2无纺土工布,防渗系数不小于1×10-7cm/s。为即时排除场地积水,在防渗层以上设置排水系统。(3)脱泥废水处理为集中处理临时堆场渗滤余水,在堆场的低洼区域设置下挖式收集池,集中收集临时堆场的脱泥废水。脱泥废水通过土工布渗透处理和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固废处置率100%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 (略) 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惠景园D7栋20楼)。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原呈贡区B地块排洪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ttp://**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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