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基本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磴口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基本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磴口县中央财政基本建设项目下达资金共计*元,磴口县防沙治沙局按照各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全部分解到位。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下达至磴口县防沙治沙局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建设资金*元,中央补助资金*元,地方配套*元,截止绩效评价期,已支付执行资金*元,执行率50.8%。其中: 2023 (略) 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总投资*元,中央补助资金*元,地方配套*元,中央已到县财政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元,到位率100%;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已执行完成了人工造乔木林0.*亩,工程固沙结合灌木造林1.*亩,退化林修复1.*亩的工作任务,截止绩效评价期,已支付*元,支付率26%。 管护用房试点项目总投资*元,中央补助资金*元,地方配套*元,中央已到县财政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元,到位率100%;主要用于管护用房建设,已执行全部完成了工作任务。截止绩效评价期,尚未支付资金,支付率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内容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没有挤占、截留、滞留、挪用和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现象。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中央财政补充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项目建设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定期督促检查各实施单位工程实施进度以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单位对项目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补助标准兑现。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总体目标: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亩,工程固沙结合灌木造林1.*亩,退化林修复1.*亩,围栏封育1.*亩的工作任务,新建管护用房1个。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完成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亩,工程固沙结合灌木造林1.*亩,退化林修复1.*亩,围栏封育1.*亩的工作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乔木造林0.*亩,2.工程固沙结合灌木造林1.*亩,3.退化林修复1.*亩,4.围栏封育1.*亩 (2)质量指标 ① 造林合格率≥75% ② 造林完成率≥85% (3)时效指标 按照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时效安排,全部完成下达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 ① 乔木造林900元/亩 ② 工程固沙结合灌木造林950元/亩 ③ 退化林修复650元/亩 ④ 围栏封育100元/亩 ⑤ 管护用房*元/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改善了磴口县生态环境,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2)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实施,既能满足当代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能满足后代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利用要求的水平,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90%。通过各向71名林区职工、周边群众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率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作业设计、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增强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2024年5月15日 相关文档: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磴口县中央财政基本建设项目下达资金共计*元,磴口县防沙治沙局按照各部门职能目标任务全部分解到位。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下达至磴口县防沙治沙局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建设资金*元,中央补助资金*元,地方配套*元,截止绩效评价期,已支付执行资金*元,执行率50.8%。其中: 2023 (略) 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总投资*元,中央补助资金*元,地方配套*元,中央已到县财政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元,到位率100%;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已执行完成了人工造乔木林0.*亩,工程固沙结合灌木造林1.*亩,退化林修复1.*亩的工作任务,截止绩效评价期,已支付*元,支付率26%。 管护用房试点项目总投资*元,中央补助资金*元,地方配套*元,中央已到县财政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元,到位率100%;主要用于管护用房建设,已执行全部完成了工作任务。截止绩效评价期,尚未支付资金,支付率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内容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没有挤占、截留、滞留、挪用和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现象。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中央财政补充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项目建设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定期督促检查各实施单位工程实施进度以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单位对项目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补助标准兑现。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总体目标: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亩,工程固沙结合灌木造林1.*亩,退化林修复1.*亩,围栏封育1.*亩的工作任务,新建管护用房1个。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完成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亩,工程固沙结合灌木造林1.*亩,退化林修复1.*亩,围栏封育1.*亩的工作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乔木造林0.*亩,2.工程固沙结合灌木造林1.*亩,3.退化林修复1.*亩,4.围栏封育1.*亩 (2)质量指标 ① 造林合格率≥75% ② 造林完成率≥85% (3)时效指标 按照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时效安排,全部完成下达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 ① 乔木造林900元/亩 ② 工程固沙结合灌木造林950元/亩 ③ 退化林修复650元/亩 ④ 围栏封育100元/亩 ⑤ 管护用房*元/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改善了磴口县生态环境,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2)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实施,既能满足当代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能满足后代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利用要求的水平,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90%。通过各向71名林区职工、周边群众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率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作业设计、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增强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2024年5月15日 相关文档: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