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02-19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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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02-19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C02-19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为推动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推动食品加工产业建设,保障相关项目用地需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C02-19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编制工作,目前该修改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地块修改前指标: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地规模:*㎡;容积率:≥1.0;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20%; 停车位:0.05个/100m计容建筑。拟修改后具体规划指标为:C02-19地块根据项目拟建地块和考虑地块后续的连片开发以及澄迈县国空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切分,划分成

C02-19-01、C02-19-02地块和一块农林用地,其中:C02-19-01地块面积为*㎡,用地性质及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C02-19-02地块用地面积为*㎡,用地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用于建设植物蛋白生产加工项目,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5。C02-19地块位于澄迈县国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面积为7771㎡,用地性质调整成农林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为了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

2.公示地点:澄 (略) 站(http://**);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和公示栏;项目所在地。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视为无效;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老城科技新城政务中心六楼A611室,邮政编码:*,咨询电话:*。

附件:公示图件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C02-19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为推动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推动食品加工产业建设,保障相关项目用地需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 (略) 设计C02-19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编制工作,目前该修改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地块修改前指标: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地规模:*㎡;容积率:≥1.0;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20%; 停车位:0.05个/100m计容建筑。拟修改后具体规划指标为:C02-19地块根据项目拟建地块和考虑地块后续的连片开发以及澄迈县国空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切分,划分成

C02-19-01、C02-19-02地块和一块农林用地,其中:C02-19-01地块面积为*㎡,用地性质及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C02-19-02地块用地面积为*㎡,用地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用于建设植物蛋白生产加工项目,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5。C02-19地块位于澄迈县国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面积为7771㎡,用地性质调整成农林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为了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

2.公示地点:澄 (略) 站(http://**);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和公示栏;项目所在地。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视为无效;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老城科技新城政务中心六楼A611室,邮政编码:*,咨询电话:*。

附件:公示图件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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