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城区乐北线东侧,鹏程街南侧,乐安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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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城区乐北线东侧,鹏程街南侧,乐安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乐亭县城区乐北线东侧,鹏程街南侧, (略) 西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39.*°,地块总面积为*.0457m2,原用途为农用地,变更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本地块自2013年之前作为农用地使用,主要种植玉米、蔬菜,自2013年土地收储之后地块左侧开始种植树木,地块右侧处于闲置状态,直至2015年至2018年该地块右侧开始堆放砂石料,2019年砂石料被移走地块右侧进行平整,2020年至今地块内全部种植树木。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未开展过工业活动,也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违法事件;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调查地块现阶段未开发利用,无其他污染风险源。

3、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设置了6个土壤快筛点位,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辅助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污染情况。

4、根据XRF现场快筛检测数据可知,所有重金属快筛读数均无异常,各点位均无异常数值存在,土壤颜色正常,根据PID现场快筛结果可知,地块PID数值较小现场无异味,无挥发性污染物存在的可能性。

因此,乐亭县城区乐北线东侧,鹏程街南侧, (略) 西侧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符合未来规划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乐亭县

1、乐亭县城区乐北线东侧,鹏程街南侧, (略) 西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北纬39.*°,地块总面积为*.0457m2,原用途为农用地,变更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本地块自2013年之前作为农用地使用,主要种植玉米、蔬菜,自2013年土地收储之后地块左侧开始种植树木,地块右侧处于闲置状态,直至2015年至2018年该地块右侧开始堆放砂石料,2019年砂石料被移走地块右侧进行平整,2020年至今地块内全部种植树木。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未开展过工业活动,也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违法事件;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调查地块现阶段未开发利用,无其他污染风险源。

3、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设置了6个土壤快筛点位,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辅助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污染情况。

4、根据XRF现场快筛检测数据可知,所有重金属快筛读数均无异常,各点位均无异常数值存在,土壤颜色正常,根据PID现场快筛结果可知,地块PID数值较小现场无异味,无挥发性污染物存在的可能性。

因此,乐亭县城区乐北线东侧,鹏程街南侧, (略) 西侧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符合未来规划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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