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乌拉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乌拉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为满足巴彦淖尔地区新能源基地项目就近接入和送出需要,为东部地区负荷中心就近输入绿色电力,提高地区新能源消纳水平,提升地区清洁能源电力消纳比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拟建设乌拉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担该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乌拉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境内
3、建设内容:
(1)乌拉山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本期规模为:1200MVA主变压器2组;500kV出线4回,分别至德岭山变2回、至过三梁变2回;220kV出线3回,均至新能源汇集站;低压电容器2×3×60Mvar,低压电抗器2×1×60Mvar,SVG配置2×1×60Mvar。站址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西南约10km处。
(2)过三梁(谷山梁)~德岭山开断接入乌拉山变电站50 (略) 工程
新 (略) 路径长36km, (略) 架设。
4、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过三梁(谷山梁)~德岭山双回50 (略) 已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473-*
邮箱:*@*q.com
地址:内蒙古 (略) 海勃湾区林荫大街南、 (略) 东
邮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5-*
邮箱:*@*q.com
地址: (略) 江北新 (略) 2号23幢1301室
邮编:*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后,可向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公众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应提供完整的公众信息(包括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如实记录公众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进行整理,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后提出采纳或者不采纳的建议。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乌拉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为满足巴彦淖尔地区新能源基地项目就近接入和送出需要,为东部地区负荷中心就近输入绿色电力,提高地区新能源消纳水平,提升地区清洁能源电力消纳比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拟建设乌拉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担该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乌拉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境内
3、建设内容:
(1)乌拉山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本期规模为:1200MVA主变压器2组;500kV出线4回,分别至德岭山变2回、至过三梁变2回;220kV出线3回,均至新能源汇集站;低压电容器2×3×60Mvar,低压电抗器2×1×60Mvar,SVG配置2×1×60Mvar。站址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西南约10km处。
(2)过三梁(谷山梁)~德岭山开断接入乌拉山变电站50 (略) 工程
新 (略) 路径长36km, (略) 架设。
4、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过三梁(谷山梁)~德岭山双回50 (略) 已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473-*
邮箱:*@*q.com
地址:内蒙古 (略) 海勃湾区林荫大街南、 (略) 东
邮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5-*
邮箱:*@*q.com
地址: (略) 江北新 (略) 2号23幢1301室
邮编:*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后,可向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公众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应提供完整的公众信息(包括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如实记录公众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进行整理,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后提出采纳或者不采纳的建议。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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