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拟作出的兴义市清水河大唐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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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拟作出的兴义市清水河大唐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清水河大唐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略) 清水河大唐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

贵州省黔 (略) 七舍镇

大唐贵 (略)

贵州省 (略)

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设置1台主变压器,总容量1×210MVA,电压等级220/35kV。配套设置各类电气设备和生活设施。在站内预留1台主变(1×200MVA)位置,择期建设。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包括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噪声、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土石方等污染物。施工过程将对所在地环境造成短期的影响,通过以下防治措施,可减少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包括主 (略) )在非雨天适时洒水,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

(3)施工过程应严格执行《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黔府发(2014)13号)中的相关要求,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测和监管工作。

(4)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对于废气排放超标或排放量大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单隔油沉淀池(2m3)处理施工废水,回用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人员全部租住在周边居民家中,生活污水依托居民家中的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为进一步减小施工期雨水径流造成的冲刷,应严 (略) 两侧、临时堆土区域设置排水沟和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

(4)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施工材料的运输过程中防止酒漏条款,建筑材料严禁随意乱堆放,需堆放至项目指定的区域(并采取覆盖),避免施工材料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机具布置在距离厂界10m外的范围内。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禁止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入场施工。

(3)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4)尽量避免多种噪声源机具同时使用。

(5)控制 (略) 上的行驶速度,最大行驶速度应不超过30km/h。

(6)车辆在居民附近行驶时,禁止鸣笛等行为。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建筑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和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处理。

(3)土石方

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不产生弃方。开挖土石方时应洒水降尘,将剥离的表层土进行收集存放,表层土选择妥善地点单独堆放,周边砌袋装土进行临时围挡,土堆表面采用彩条布临时防护,底层土妥善堆砌,采取一定的遮挡措施。

运营期排污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设备运行的噪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油烟及电磁污染。

1、噪声防治措施

(1)变压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低于88.5分贝);

(2)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

(3)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新建一个化粪池(8m3)、一个隔油池(0.5m3),安装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3m3/d)。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02)中的要求后回用于站内绿化、降尘等。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一个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75%,食堂油烟经处理后抽吸至屋顶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站内设置垃圾桶和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处理。

(2)废蓄电池需要更换时,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受托方,受托方调度安排妥当并达到升压站后方开始进行蓄电池更换,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采用专用桶装容器集中收集后,立即由有资质单位带走处理。不在现场进行拆散、破碎或砸碎,不在站内暂存。升压站必须与有资质处理蓄电池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3)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10m2,用于暂存检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

(4)设置1座事故油池,50m3,用于储存事故排放的废变压器油。

5、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1)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2)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3)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4)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

(5)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升压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

(6)开展运营期的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升压站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略) 清水河大唐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隐藏信息版本).pdf


评估意见

〔2024〕290号关于对《 (略) 清水河大唐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清水河大唐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略) 清水河大唐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

贵州省黔 (略) 七舍镇

大唐贵 (略)

贵州省 (略)

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设置1台主变压器,总容量1×210MVA,电压等级220/35kV。配套设置各类电气设备和生活设施。在站内预留1台主变(1×200MVA)位置,择期建设。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包括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噪声、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土石方等污染物。施工过程将对所在地环境造成短期的影响,通过以下防治措施,可减少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包括主 (略) )在非雨天适时洒水,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

(3)施工过程应严格执行《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黔府发(2014)13号)中的相关要求,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测和监管工作。

(4)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对于废气排放超标或排放量大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单隔油沉淀池(2m3)处理施工废水,回用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人员全部租住在周边居民家中,生活污水依托居民家中的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为进一步减小施工期雨水径流造成的冲刷,应严 (略) 两侧、临时堆土区域设置排水沟和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

(4)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施工材料的运输过程中防止酒漏条款,建筑材料严禁随意乱堆放,需堆放至项目指定的区域(并采取覆盖),避免施工材料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机具布置在距离厂界10m外的范围内。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禁止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入场施工。

(3)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4)尽量避免多种噪声源机具同时使用。

(5)控制 (略) 上的行驶速度,最大行驶速度应不超过30km/h。

(6)车辆在居民附近行驶时,禁止鸣笛等行为。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建筑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和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处理。

(3)土石方

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不产生弃方。开挖土石方时应洒水降尘,将剥离的表层土进行收集存放,表层土选择妥善地点单独堆放,周边砌袋装土进行临时围挡,土堆表面采用彩条布临时防护,底层土妥善堆砌,采取一定的遮挡措施。

运营期排污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设备运行的噪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油烟及电磁污染。

1、噪声防治措施

(1)变压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低于88.5分贝);

(2)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

(3)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新建一个化粪池(8m3)、一个隔油池(0.5m3),安装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3m3/d)。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02)中的要求后回用于站内绿化、降尘等。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一个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75%,食堂油烟经处理后抽吸至屋顶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站内设置垃圾桶和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处理。

(2)废蓄电池需要更换时,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受托方,受托方调度安排妥当并达到升压站后方开始进行蓄电池更换,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采用专用桶装容器集中收集后,立即由有资质单位带走处理。不在现场进行拆散、破碎或砸碎,不在站内暂存。升压站必须与有资质处理蓄电池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3)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10m2,用于暂存检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

(4)设置1座事故油池,50m3,用于储存事故排放的废变压器油。

5、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1)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2)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3)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4)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

(5)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升压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

(6)开展运营期的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升压站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略) 清水河大唐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隐藏信息版本).pdf


评估意见

〔2024〕290号关于对《 (略) 清水河大唐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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