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口核心区两用配套码头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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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口核心区两用配套码头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古镇口核心区两用配套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灵山
建设单位: 青岛军民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博研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龙门顶码头东北侧海域,用海总面积60.4227 hm2,其中,码头防波堤(包括码头防波堤、南突堤、北突堤和东突堤)面积15.9709hm2,用海方式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栈桥、泊位区面积11.0427hm2,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港池面积为33.4091hm2,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等。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建南防波堤及北突堤,形成环抱式港池,口门朝向为西北向,通过南北两段透空式栈桥接岸,并对部分海域进行疏浚。其中,南防波堤1道,长1618.5m,顶面宽6m(堤头处)、30m(防波堤兼码头处);北突堤1道,长680m,顶面宽25m;东突堤1道,长175m,宽 15m;南突堤2道,长均为213m,宽度均为15m; 透空式栈桥2道,总长432.5m,宽 13m;基槽开挖和港池疏浚产生的疏浚物21.825×104m3;建设透水栈桥施工的临时施工便桥2个,宽8.4m;配套建设给排水及消防、电气、通信及信息化系统、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候船棚等辅助工程。项目设置展览泊位10个,游艇泊位199个,无人艇泊位20个,中型公务船泊位4个,海上客运泊位2个,观光船泊位2个。 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及游客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码头化粪池(共3个)预处理,与*域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古镇口污水处理模块; 船舶含油污水经码头船舶含油污水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码头不设置机修车间,不产生机修油污水。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基槽开挖和港池疏浚物用于项目水工结构(沉箱)内回填;施工便桥拆除后重复利用,无拆除固废产生;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外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位置处置。含油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采取覆盖、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船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施工海域的悬浮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等按规定妥善处理,不得直接向海域排放。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域施工人员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项目须采取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挡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施工尽量避开周边海域生物的繁育期等敏感期。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减缓附近海域冲淤影响。严格控制疏浚范围和疏浚悬浮物影响范围,加强疏浚施工的环境管理,避免对疏浚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开展施工期及运营期海洋生态跟踪监测,严格落实海洋生态补偿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措施,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针对放流种类和规模等进行必要的调整。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船舶通航管理,码头和航道设置导助航设施,严格执行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禁止在恶劣天气和海况下进行靠离泊作业,防范船舶溢油事故发生。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建立本 (略) 及工程周边的应急体系联动,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要求配备充足的围油栏、吸油毡、收油机等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古镇口核心区两用配套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灵山
建设单位: 青岛军民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博研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龙门顶码头东北侧海域,用海总面积60.4227 hm2,其中,码头防波堤(包括码头防波堤、南突堤、北突堤和东突堤)面积15.9709hm2,用海方式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栈桥、泊位区面积11.0427hm2,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港池面积为33.4091hm2,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等。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建南防波堤及北突堤,形成环抱式港池,口门朝向为西北向,通过南北两段透空式栈桥接岸,并对部分海域进行疏浚。其中,南防波堤1道,长1618.5m,顶面宽6m(堤头处)、30m(防波堤兼码头处);北突堤1道,长680m,顶面宽25m;东突堤1道,长175m,宽 15m;南突堤2道,长均为213m,宽度均为15m; 透空式栈桥2道,总长432.5m,宽 13m;基槽开挖和港池疏浚产生的疏浚物21.825×104m3;建设透水栈桥施工的临时施工便桥2个,宽8.4m;配套建设给排水及消防、电气、通信及信息化系统、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候船棚等辅助工程。项目设置展览泊位10个,游艇泊位199个,无人艇泊位20个,中型公务船泊位4个,海上客运泊位2个,观光船泊位2个。 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及游客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码头化粪池(共3个)预处理,与*域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古镇口污水处理模块; 船舶含油污水经码头船舶含油污水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码头不设置机修车间,不产生机修油污水。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基槽开挖和港池疏浚物用于项目水工结构(沉箱)内回填;施工便桥拆除后重复利用,无拆除固废产生;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外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位置处置。含油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采取覆盖、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船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施工海域的悬浮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等按规定妥善处理,不得直接向海域排放。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域施工人员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项目须采取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挡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施工尽量避开周边海域生物的繁育期等敏感期。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减缓附近海域冲淤影响。严格控制疏浚范围和疏浚悬浮物影响范围,加强疏浚施工的环境管理,避免对疏浚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开展施工期及运营期海洋生态跟踪监测,严格落实海洋生态补偿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措施,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针对放流种类和规模等进行必要的调整。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船舶通航管理,码头和航道设置导助航设施,严格执行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禁止在恶劣天气和海况下进行靠离泊作业,防范船舶溢油事故发生。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建立本 (略) 及工程周边的应急体系联动,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要求配备充足的围油栏、吸油毡、收油机等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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