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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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福州台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

榕环评〔2024〕12号

2024-6-13

2

珍农发展(永泰)菌草富泉羊生态养殖及科技繁育基地项目

榕环评〔2024〕13号

2024-6-13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福州台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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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

榕环评〔2024〕12号

2024-6-13

2

珍农发展(永泰)菌草富泉羊生态养殖及科技繁育基地项目

榕环评〔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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