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浦东新区新场镇镇区排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浦东新区新场镇镇区排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4〕254号
浦东新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批<浦东新区新场镇镇区排水系统专业规划>的请示》(浦水务〔2023〕90号)及规划文本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范围与新场镇惠新 (略) 开发边界范围一致,覆盖古镇北单元、古镇西单元、古镇风貌区单元和古镇东单元四个城镇单元,总面积约为602公顷。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同意规划排水标准,即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3年一遇;综合污水量指标采用290升/人·日,地下水渗入量按照日均旱流污水量的10%计。
三、关于排水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雨水提标方案,即规划范围内雨水就近分散自排河道,古镇北单元、古镇西单元、古镇东单元、和古镇风貌区单元(除东后老街-南四灶港-南五灶港-东横港合围区域)均采用按规划新建、翻建*雨水管和控制地坪标高等措施实现提标,道路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4.5米控制;东后老街-南四灶港-南五灶港-东横港 (略) (略) ,地块内雨水自流进入周边河道,地块标高按不低于4.4米控制。
原则同意 (略) 建设,采用加强源头雨水污染控制和污染物拦截等措施,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二)污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本次规划污水量测算,即分别采用综合指标法和分类指标法进行测算后取大值,规划范围内2035年预测污水量约为2.*立方米/天。
原则同意污水系统布局方案, (略) 以北区域污水纳 (略) 规划*污水管, (略) 现状φ1200污水干管转输,接 (略) *污水总管; (略) 以南、 (略) 以西区域和南四灶港以南、 (略) 以东区域污水 (略) (略) 现状φ600污水管、 (略) 规划DN600污水管和 (略) 现状φ1200污水干管转输,分段接 (略) *污水总管; (略) - (略) - (略) - (略) -南四灶港围合区域污 (略) 现状φ600污水管直接接入新场污水泵站。规划范围内污水最终纳入海滨污水厂处理排放。
原则同意新场污水泵站远期规模扩建至11.*立方米/天。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 (略) 水务局 (略) 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以下简称“局280号文”)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为区域内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规划支撑。
(二)请你局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在本规划基础上,对重要排水设施用地和排水管道管位进行控制。
(三)请你局合理安排区域内规划河道建设计划,保障* (略) 安全。
(四)请你局联合区建管委和区房管局,在各地 (略) 设计工作中,通过优化竖向高程、 (略) 要素等措施,实现各地块内雨水的蓄滞能力达标,从而满足规划范围内雨水排水能力提升和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要求。
(五)除本次规划覆 (略) 单元, (略) 开发边界还涉及惠新港以北的康桥工业区单元和轨道核心区单元,其详细层级排水规划均在 “局280号文”发布前上报并获得我局行业审核意见。下阶段请你局根据“局280号文”及附件要求对相关规划方案和深度等组织开展复核,并做好方案修编和报批等后续工作。
(六)请你局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和规划近远期目标,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建议加快推进区域内排水管道建设,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印发
沪水务〔2024〕254号
浦东新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批<浦东新区新场镇镇区排水系统专业规划>的请示》(浦水务〔2023〕90号)及规划文本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范围与新场镇惠新 (略) 开发边界范围一致,覆盖古镇北单元、古镇西单元、古镇风貌区单元和古镇东单元四个城镇单元,总面积约为602公顷。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同意规划排水标准,即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3年一遇;综合污水量指标采用290升/人·日,地下水渗入量按照日均旱流污水量的10%计。
三、关于排水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雨水提标方案,即规划范围内雨水就近分散自排河道,古镇北单元、古镇西单元、古镇东单元、和古镇风貌区单元(除东后老街-南四灶港-南五灶港-东横港合围区域)均采用按规划新建、翻建*雨水管和控制地坪标高等措施实现提标,道路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4.5米控制;东后老街-南四灶港-南五灶港-东横港 (略) (略) ,地块内雨水自流进入周边河道,地块标高按不低于4.4米控制。
原则同意 (略) 建设,采用加强源头雨水污染控制和污染物拦截等措施,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二)污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本次规划污水量测算,即分别采用综合指标法和分类指标法进行测算后取大值,规划范围内2035年预测污水量约为2.*立方米/天。
原则同意污水系统布局方案, (略) 以北区域污水纳 (略) 规划*污水管, (略) 现状φ1200污水干管转输,接 (略) *污水总管; (略) 以南、 (略) 以西区域和南四灶港以南、 (略) 以东区域污水 (略) (略) 现状φ600污水管、 (略) 规划DN600污水管和 (略) 现状φ1200污水干管转输,分段接 (略) *污水总管; (略) - (略) - (略) - (略) -南四灶港围合区域污 (略) 现状φ600污水管直接接入新场污水泵站。规划范围内污水最终纳入海滨污水厂处理排放。
原则同意新场污水泵站远期规模扩建至11.*立方米/天。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 (略) 水务局 (略) 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以下简称“局280号文”)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为区域内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规划支撑。
(二)请你局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在本规划基础上,对重要排水设施用地和排水管道管位进行控制。
(三)请你局合理安排区域内规划河道建设计划,保障* (略) 安全。
(四)请你局联合区建管委和区房管局,在各地 (略) 设计工作中,通过优化竖向高程、 (略) 要素等措施,实现各地块内雨水的蓄滞能力达标,从而满足规划范围内雨水排水能力提升和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要求。
(五)除本次规划覆 (略) 单元, (略) 开发边界还涉及惠新港以北的康桥工业区单元和轨道核心区单元,其详细层级排水规划均在 “局280号文”发布前上报并获得我局行业审核意见。下阶段请你局根据“局280号文”及附件要求对相关规划方案和深度等组织开展复核,并做好方案修编和报批等后续工作。
(六)请你局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和规划近远期目标,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建议加快推进区域内排水管道建设,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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