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大龙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项目概况: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的净水厂选址位于3号主干道与舞阳河交叉口的东北侧,供水规模2.*m3/d,服务北部工业园整个园区用水。建设内容包含取水口、配电房及提升泵房、输水管道、净水厂、 (略) 、高位水池及其他附属设施。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大龙汇龙 (略)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 (略) 大龙经济开发区龙井坪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56-*
电子邮箱:*@*q.com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水*源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1楼
联系人:朱燕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贵州大龙汇龙 (略)
2024年6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大龙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项目概况: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的净水厂选址位于3号主干道与舞阳河交叉口的东北侧,供水规模2.*m3/d,服务北部工业园整个园区用水。建设内容包含取水口、配电房及提升泵房、输水管道、净水厂、 (略) 、高位水池及其他附属设施。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大龙汇龙 (略)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 (略) 大龙经济开发区龙井坪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56-*
电子邮箱:*@*q.com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水*源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11楼
联系人:朱燕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贵州大龙汇龙 (略)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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