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盛均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套新能源特种车辆和4万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及配套锂电池生产项目环保公众参与二次公告
徐州盛均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套新能源特种车辆和4万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及配套锂电池生产项目环保公众参与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年产*台(套)新能源特种车辆和*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及配套锂电池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丰县经济开发区解放大道北、 (略) 东、晨晓机械南、邻里中心西
建设内容:年产*台(套)新能源特种车辆和*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及配套锂电池生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卜经理 联系电话:*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外界影响很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水旋废水先分质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生产车间、危废间、污水处理池等进行防渗、防漏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4)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局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材及焊渣、下料焊接等收集尘、装配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及废滤筒外售处理;收集塑粉回用于工艺;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RO反渗透膜委托处理;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漆料(含*醇、异*醇等)、矿物油、天然气等,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略) 年产*台(套)新能源特种车辆和*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及配套锂电池生产项目位于丰县经济开发区解放大道北、 (略) 东、晨晓机械南、邻里中心西,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丰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总体工艺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公众调查表明,本项目得到公众的了解,无反对意见;该项目运行后,在落实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地址: (略) 新城区绿地商务城蓝海二期D座10层。
传真:0516-*
电子信箱:*@*q.com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年产*台(套)新能源特种车辆和*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及配套锂电池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丰县经济开发区解放大道北、 (略) 东、晨晓机械南、邻里中心西
建设内容:年产*台(套)新能源特种车辆和*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及配套锂电池生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卜经理 联系电话:*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外界影响很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水旋废水先分质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生产车间、危废间、污水处理池等进行防渗、防漏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4)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局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材及焊渣、下料焊接等收集尘、装配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及废滤筒外售处理;收集塑粉回用于工艺;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RO反渗透膜委托处理;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漆料(含*醇、异*醇等)、矿物油、天然气等,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略) 年产*台(套)新能源特种车辆和*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及配套锂电池生产项目位于丰县经济开发区解放大道北、 (略) 东、晨晓机械南、邻里中心西,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丰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总体工艺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公众调查表明,本项目得到公众的了解,无反对意见;该项目运行后,在落实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地址: (略) 新城区绿地商务城蓝海二期D座10层。
传真:0516-*
电子信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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