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沪崇地(2024)EA*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略) 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日 期:** | | | | 用 地 单 位 | 上海 (略) (略) | 项目名称 | 崇明区城桥镇西洛路(高岛路-文关路)道路新建工程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崇明区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沪崇府土〔2024〕29号 | 用 地 位 置 | 崇明区城桥镇,高岛路,规划文关路 | 用 地 面 积 | 3600.04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3600.04平方米,农用地0.0平方米(其中耕地0.0平方米),未利用地0.0平方米 | 土 地 用 途 | | 建 设 规 模 | 道路全长约183.27m,宽度16m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崇明区城桥镇西洛路(高岛路-文关路)道路新建工程暨的决定》(编号:沪崇规划资源许地〔2024〕13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 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