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吉水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吉安吉水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吉安吉水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 吉安吉水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吉水县 |
建设单位: | 国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1) 吉水西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吉水西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规模1×180MVA,无功补偿1×(3×8+10)Mvar,220kV出线2回,110kV出线6回,10kV出线10回,户外HGIS布置,主变户外布置,围墙内面积*m2。 (2) 线路工程 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线路起点为庐陵500千伏变电站,终点为拟建吉水西220kV变电站,线路全长24.9km,其中双 (略) 2.59km,单 (略) 22.31km;新建杆塔57基,赣江跨越段导线采用2×JHA1/G3A-400/6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OPGW-17-150-1。15mm冰区和20mm冰区导线采用2×JL3/G1A-400/5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OPGW-15-120-1和一根JLB20A-120。10mm冰区导线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铝绞线; (略) 采用2根72芯OPGW,其余段一根OPGW-15-120-1和一根JLB20A-120。 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线路起点为樟山220千伏变电站,终点为拟建吉水西220kV变电站,线路全长19.0km,其中双 (略) 1.5km,单 (略) 17.5km;新建杆塔49基,导线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铝绞线, (略) 采用2根72芯OPGW,其余段一根OPGW-15-120-1和1根JLB20A-120。 (3) 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分别在庐陵500kV变电站、樟山220kV变电站扩建一个220kV出线间隔。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进行,不另行征地,不增加运行人员。 本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3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泥浆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略) 的架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1) 变电站类比预测结论 根据类比结果,本项目吉水西220kV变电站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周边电磁环境现状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2) (略) 理论预测评价结论 ① 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及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单 (略) 段 根据预测结果,本期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单 (略) 段在采用220-GC21D-ZMC2/ZM2典型塔型架线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49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30.93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13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5.5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距地面4.5m、7.5m、10.5m,边导线2.5m外,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6.68kV/m、9.89kV/m、6.34kV/m,均不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33.65μT、57.8μT、40.5μT,均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应当抬升导线架设高度。当导线分别抬升至距地面9m(≥8.7m,取整为9m)、11m(≥10.6m,取整为11m)、14m(≥13.3m,取整为14m)、17m(≥16.2m,取整为17m)时,线路距离地面1.5m、4.5m、7.5m、10.5m高度处,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3.98kV/m、3.91kV/m、3.92kV/m、3.97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20.41μT、25.02μT、26.49μT、27.01μT,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② 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回塔单侧挂线段 根据预测结果,本期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在采用220-GD21S-JC2塔型单侧挂线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54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3.54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21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8.45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距地面4.5m、7.5m,边导线2.5m外,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5.19kV/m、7.74kV/m,均不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28.66μT、49.12μT,均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应当抬升导线架设高度。当导线分别抬升至距地面9m(≥8.9m,取整为9m)、11m(≥10.6m,取整为11m)、13m(≥13m,取整为13m)时,线路距离地面1.5m、4.5m、7.5m高度处,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3.97kV/m、3.95kV/m、3.98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13.83μT、18.05μT、20.74μT,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③ 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 (略) 段 根据预测结果,本期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 (略) 段在采用 SZCK塔型架设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2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7.72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跨越赣江时,导线对地高度36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73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7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④ 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回塔单侧挂线段 根据预测结果,本期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在采用220-GD21S-J1塔型单侧挂线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54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3.54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21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8.45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本期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回塔单侧挂线段虽未途径居民区,基于保守考虑,建议抬高导线高度,当抬高至导线对地高度为9m(≥8.9m,取整为9m)时,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7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3.83μT,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⑤ 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 (略) 段 根据预测结果,本期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 (略) 段在采用220-GD21S-ZC2典型塔型架线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27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5.28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12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0.85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本期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 (略) 段虽未途径居民区,基于保守考虑,建议抬高导线高度,当抬高至导线对地高度为12m(≥11.2m,取整为12m)时,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9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2.7μT,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3) 敏感目标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本工程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在满足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最低7.5m时, (略) 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65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9.35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本工程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在满足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最低7.5m时, (略) 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88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34.11μT,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的要求,当导线抬升至17m(≥16.2m)时, (略) 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86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7.01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4) 变电站间隔扩建评价结论 本工程分别在庐陵500kV变电站、樟山220kV变电站扩建一个220kV出线间隔,不增加主变容量,且变电站进出线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环境的影响远小于变电站本身的影响,在只考虑变电站的影响时,仅在变电站内增加间隔等电气设备对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不构成较大增量影响。因此,工程涉及到的变电站扩建间隔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环境的影响基本保持在前期工程的水平,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间隔扩建后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不会增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1)变电站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吉水西220kV变电站建成后,变电站厂界噪声贡献值为39.51~41.1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夜间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2) (略) 噪声影响分析 类比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运行后, (略) 周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间隔扩建工程声环境影响分析 间隔扩建工程均在变电站围墙范围内进行,不新增噪声源,设备运行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变化不大,扩建后变电站厂界噪声将基本维持在现有水平,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站按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站内设综合自动化系统,巡检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及废铅蓄电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略) 工程营运期无固废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 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 (2) 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 (3)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变电站周围 (略) 铁塔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使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变电站 (略) 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 (略) 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4) 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牢固各接头等;选用低噪声变压器,主变基础安装减振垫衬; (2) 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 (3)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 (略) 的电晕噪声水平; (4) 加强变电站、 (略) 运行管理,定期对站址厂界 (略) 沿线声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3、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的事故风险可能有变压器油外泄引发的环境污染,变电站设有一座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地埋式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100m3。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清理及植被恢复。(6)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7)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吉安吉水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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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名称: | 吉安吉水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吉水县 |
建设单位: | 国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1) 吉水西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吉水西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规模1×180MVA,无功补偿1×(3×8+10)Mvar,220kV出线2回,110kV出线6回,10kV出线10回,户外HGIS布置,主变户外布置,围墙内面积*m2。 (2) 线路工程 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线路起点为庐陵500千伏变电站,终点为拟建吉水西220kV变电站,线路全长24.9km,其中双 (略) 2.59km,单 (略) 22.31km;新建杆塔57基,赣江跨越段导线采用2×JHA1/G3A-400/6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OPGW-17-150-1。15mm冰区和20mm冰区导线采用2×JL3/G1A-400/5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OPGW-15-120-1和一根JLB20A-120。10mm冰区导线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铝绞线; (略) 采用2根72芯OPGW,其余段一根OPGW-15-120-1和一根JLB20A-120。 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线路起点为樟山220千伏变电站,终点为拟建吉水西220kV变电站,线路全长19.0km,其中双 (略) 1.5km,单 (略) 17.5km;新建杆塔49基,导线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铝绞线, (略) 采用2根72芯OPGW,其余段一根OPGW-15-120-1和1根JLB20A-120。 (3) 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分别在庐陵500kV变电站、樟山220kV变电站扩建一个220kV出线间隔。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进行,不另行征地,不增加运行人员。 本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3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泥浆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略) 的架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1) 变电站类比预测结论 根据类比结果,本项目吉水西220kV变电站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周边电磁环境现状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2) (略) 理论预测评价结论 ① 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及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单 (略) 段 根据预测结果,本期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单 (略) 段在采用220-GC21D-ZMC2/ZM2典型塔型架线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49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30.93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13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5.5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距地面4.5m、7.5m、10.5m,边导线2.5m外,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6.68kV/m、9.89kV/m、6.34kV/m,均不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33.65μT、57.8μT、40.5μT,均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应当抬升导线架设高度。当导线分别抬升至距地面9m(≥8.7m,取整为9m)、11m(≥10.6m,取整为11m)、14m(≥13.3m,取整为14m)、17m(≥16.2m,取整为17m)时,线路距离地面1.5m、4.5m、7.5m、10.5m高度处,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3.98kV/m、3.91kV/m、3.92kV/m、3.97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20.41μT、25.02μT、26.49μT、27.01μT,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② 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回塔单侧挂线段 根据预测结果,本期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在采用220-GD21S-JC2塔型单侧挂线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54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3.54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21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8.45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距地面4.5m、7.5m,边导线2.5m外,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5.19kV/m、7.74kV/m,均不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28.66μT、49.12μT,均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应当抬升导线架设高度。当导线分别抬升至距地面9m(≥8.9m,取整为9m)、11m(≥10.6m,取整为11m)、13m(≥13m,取整为13m)时,线路距离地面1.5m、4.5m、7.5m高度处,线路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分别为3.97kV/m、3.95kV/m、3.98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分别为13.83μT、18.05μT、20.74μT,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③ 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 (略) 段 根据预测结果,本期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 (略) 段在采用 SZCK塔型架设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2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7.72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跨越赣江时,导线对地高度36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73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7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④ 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回塔单侧挂线段 根据预测结果,本期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在采用220-GD21S-J1塔型单侧挂线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54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3.54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5.21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8.45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本期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回塔单侧挂线段虽未途径居民区,基于保守考虑,建议抬高导线高度,当抬高至导线对地高度为9m(≥8.9m,取整为9m)时,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7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3.83μT,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⑤ 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 (略) 段 根据预测结果,本期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 (略) 段在采用220-GD21S-ZC2典型塔型架线时,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6.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27kV/m,满足10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5.28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导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7.5m,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12kV/m,不能满足4kV/m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0.85μT,满足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本期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双 (略) 段虽未途径居民区,基于保守考虑,建议抬高导线高度,当抬高至导线对地高度为12m(≥11.2m,取整为12m)时,距地面1.5m处,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9kV/m,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2.7μT,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4k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3) 敏感目标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本工程庐陵-吉水西22 (略) 工程在满足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最低7.5m时, (略) 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65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9.35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本工程樟山-吉水西22 (略) 工程在满足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最低7.5m时, (略) 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88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34.11μT,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的要求,当导线抬升至17m(≥16.2m)时, (略) 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86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27.01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4) 变电站间隔扩建评价结论 本工程分别在庐陵500kV变电站、樟山220kV变电站扩建一个220kV出线间隔,不增加主变容量,且变电站进出线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环境的影响远小于变电站本身的影响,在只考虑变电站的影响时,仅在变电站内增加间隔等电气设备对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不构成较大增量影响。因此,工程涉及到的变电站扩建间隔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环境的影响基本保持在前期工程的水平,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间隔扩建后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不会增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1)变电站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吉水西220kV变电站建成后,变电站厂界噪声贡献值为39.51~41.1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夜间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2) (略) 噪声影响分析 类比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运行后, (略) 周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间隔扩建工程声环境影响分析 间隔扩建工程均在变电站围墙范围内进行,不新增噪声源,设备运行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变化不大,扩建后变电站厂界噪声将基本维持在现有水平,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站按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站内设综合自动化系统,巡检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及废铅蓄电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略) 工程营运期无固废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 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 (2) 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 (3)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变电站周围 (略) 铁塔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使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变电站 (略) 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 (略) 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4) 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牢固各接头等;选用低噪声变压器,主变基础安装减振垫衬; (2) 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 (3)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 (略) 的电晕噪声水平; (4) 加强变电站、 (略) 运行管理,定期对站址厂界 (略) 沿线声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3、风险防范措施 变电站的事故风险可能有变压器油外泄引发的环境污染,变电站设有一座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地埋式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100m3。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清理及植被恢复。(6)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7)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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