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6月17日拟对衢州通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港综合型公园建设项目-天湖公园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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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4年6月17日拟对衢州通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港综合型公园建设项目-天湖公园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东港综合型公园建设项目-天湖公园

建设地点:南山路以南、天湖南路以北、天湖西路以东、百灵北路以西

建设单位:衢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山路以南、天湖南路以北、天湖西路以东、百灵北路以西。项目拟投资25982.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天湖公园范围397公顷内的景观工程、绿化、附属用房配套。 (略) 服务核心、 (略) 服务核心、东港综合服务核心等四大服务组团核心;同时衔接衢江区与智造新城东港片区,是新城的结构性存在。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已阅读和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承诺如下: 一、所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全部真实有效,无虚报、瞒报或漏报情况。 二、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确定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措施实施建设,做到批件相符。若项目建设和运行中产生与环评文件不符情形的,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三、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将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避免措施:①施工区应集中安置,尽量避免施工物料随处堆放或零散放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运出施工区以外,杜绝随意乱丢乱扔,压毁植被和农作物。 ②公园用地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对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应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 ③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④采取边开挖边运输、边运输边回填的原则,在开挖面斜坡顶部严禁堆载,产生不必要的水土流失。 减缓措施 ①尽量减少对场地周围耕地的占用,施工范围不应超过用地红线。 ②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设立施工警戒线和标志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 ③施工区表层土壤应单独堆于表土临时堆存场,并且进行防护,以便用于临时占地的回填覆盖。 2、大气环境 ①土方挖掘工作要尽量避开春季大风天气施工,并在开挖作业时洒水降尘。 ②采用苫布遮盖运输车辆土方,运输车辆不能超载,防止施工土方的遗洒。 ③采用清洁燃料,在车辆及机械设备排气口加装废气过滤器 3、地表水环境 (1)施工材料及弃土堆放要求 1)建筑材料尽量远离河道,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 2)表土堆场应设置篷盖,并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废弃后应及时清运。 3)同时施工场地、表土堆场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以减少施工场地、表土堆场、临时堆土场等的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水质的污染。 (2)施工废水处理 1)要求对系统废水设置沉淀池,对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2)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场地产生的废水必须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 施工人员尽量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村庄现有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不得外排。 4、声环境 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的设备布局选址。 除特殊建筑项目经管理部门批准外,一般项目夜间不施工。 ②利用工地四周的围墙,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以减小环境噪声污染范围与污染程度。 对局部固定使用的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设置隔声间、隔声罩等措施,在隔声间、隔声罩内衬设吸声材料。对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源的施工机械在重点部位③采用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扩散消声器、缓冲消声器等消声方法。 5、振动 ①通过隔离或减少振动来降低振动的危害 ②对打桩振动频率进行了解,避免保护对象固有频率与振动频率的一致或相近 6、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工程余方,全部用于红线范围内其他项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略) 外运处置。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 ①合理控制游客规模,限制性开放。为了保持生态平衡,确保景区生态保护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②对于进入景区的游客,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增强游客的主人翁责任感,使他们自觉爱护景区内的动植物资源,对于少数明知故犯的违规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③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和管理工作,在景区内设置醒目的标志牌。 ④制定景区综合管理政策和条例,从制度上对整个景区的保护提供保障。 ⑤加强对景区及周边的绿化美化工作。 ⑥禁止对植物进行采摘和动物的捕捉。 ⑦禁止在景区内乱扔垃圾或乱排、乱放各类污染物。 2、地表水环境 ①加强保护水环境的宣传,设立标识标牌, (略) 民向景区内倾倒垃圾。 ②环卫定期清理景区范围内垃圾,防止因为天气因素导致污染物通过雨水管道排放至项目内地表水。 3、声环境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加设屏蔽、减振。 ②让车辆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③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 4、固体废物 ①游客公共垃圾由环卫定时清运; ②落叶、果实部分分解土壤矿物质,部分环卫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东港综合型公园建设项目-天湖公园

建设地点:南山路以南、天湖南路以北、天湖西路以东、百灵北路以西

建设单位:衢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山路以南、天湖南路以北、天湖西路以东、百灵北路以西。项目拟投资25982.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天湖公园范围397公顷内的景观工程、绿化、附属用房配套。 (略) 服务核心、 (略) 服务核心、东港综合服务核心等四大服务组团核心;同时衔接衢江区与智造新城东港片区,是新城的结构性存在。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已阅读和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承诺如下: 一、所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全部真实有效,无虚报、瞒报或漏报情况。 二、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确定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措施实施建设,做到批件相符。若项目建设和运行中产生与环评文件不符情形的,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三、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将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避免措施:①施工区应集中安置,尽量避免施工物料随处堆放或零散放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运出施工区以外,杜绝随意乱丢乱扔,压毁植被和农作物。 ②公园用地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对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应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 ③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④采取边开挖边运输、边运输边回填的原则,在开挖面斜坡顶部严禁堆载,产生不必要的水土流失。 减缓措施 ①尽量减少对场地周围耕地的占用,施工范围不应超过用地红线。 ②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设立施工警戒线和标志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 ③施工区表层土壤应单独堆于表土临时堆存场,并且进行防护,以便用于临时占地的回填覆盖。 2、大气环境 ①土方挖掘工作要尽量避开春季大风天气施工,并在开挖作业时洒水降尘。 ②采用苫布遮盖运输车辆土方,运输车辆不能超载,防止施工土方的遗洒。 ③采用清洁燃料,在车辆及机械设备排气口加装废气过滤器 3、地表水环境 (1)施工材料及弃土堆放要求 1)建筑材料尽量远离河道,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 2)表土堆场应设置篷盖,并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废弃后应及时清运。 3)同时施工场地、表土堆场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以减少施工场地、表土堆场、临时堆土场等的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水质的污染。 (2)施工废水处理 1)要求对系统废水设置沉淀池,对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2)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场地产生的废水必须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 施工人员尽量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村庄现有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不得外排。 4、声环境 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的设备布局选址。 除特殊建筑项目经管理部门批准外,一般项目夜间不施工。 ②利用工地四周的围墙,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以减小环境噪声污染范围与污染程度。 对局部固定使用的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设置隔声间、隔声罩等措施,在隔声间、隔声罩内衬设吸声材料。对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源的施工机械在重点部位③采用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扩散消声器、缓冲消声器等消声方法。 5、振动 ①通过隔离或减少振动来降低振动的危害 ②对打桩振动频率进行了解,避免保护对象固有频率与振动频率的一致或相近 6、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工程余方,全部用于红线范围内其他项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略) 外运处置。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 ①合理控制游客规模,限制性开放。为了保持生态平衡,确保景区生态保护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②对于进入景区的游客,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增强游客的主人翁责任感,使他们自觉爱护景区内的动植物资源,对于少数明知故犯的违规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③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和管理工作,在景区内设置醒目的标志牌。 ④制定景区综合管理政策和条例,从制度上对整个景区的保护提供保障。 ⑤加强对景区及周边的绿化美化工作。 ⑥禁止对植物进行采摘和动物的捕捉。 ⑦禁止在景区内乱扔垃圾或乱排、乱放各类污染物。 2、地表水环境 ①加强保护水环境的宣传,设立标识标牌, (略) 民向景区内倾倒垃圾。 ②环卫定期清理景区范围内垃圾,防止因为天气因素导致污染物通过雨水管道排放至项目内地表水。 3、声环境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加设屏蔽、减振。 ②让车辆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③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 4、固体废物 ①游客公共垃圾由环卫定时清运; ②落叶、果实部分分解土壤矿物质,部分环卫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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