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原址保护措施审批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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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原址保护措施审批服务指南/

u 受理机关: (略) (略) 规划局

u 决定机关: (略) (略) 规划局

u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u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u 申报材料:

① 建设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

② 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授权书、委托身份证明建设单位制定的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方案、措施和费用预算

③ 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方案

u 领取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u 收费标准:不收费(不包括服务类收费)

u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u 承诺时限: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批前公示、批后公告不计入承诺时限)

u 发文类型:历史建筑原址保护措施审规划批许可证

u 流转程序:批前公示→受理并初审→实地踏勘→审查→报业务评审会研究→签批→发证→批后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536-*

u 受理机关: (略) (略) 规划局

u 决定机关: (略) (略) 规划局

u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u 申报对象: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u 申报材料:

① 建设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

② 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授权书、委托身份证明建设单位制定的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方案、措施和费用预算

③ 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方案

u 领取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u 收费标准:不收费(不包括服务类收费)

u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u 承诺时限: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批前公示、批后公告不计入承诺时限)

u 发文类型:历史建筑原址保护措施审规划批许可证

u 流转程序:批前公示→受理并初审→实地踏勘→审查→报业务评审会研究→签批→发证→批后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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