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4804等注水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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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4804等注水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定批〔2024〕45号

你厂报送的《定4804等注水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结合报告表技术咨询会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定4804注水站位于定边县张崾先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6′34.926″,北纬37°0′37.982″,项目新建1座200m3/d注水撬,4具30m3水箱。定4991注水站位于定边县张崾先镇白马崾岘,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0′55.376″,北纬36°53′47.141″,项目新建1座200m3/d注水撬,4具30m3水箱。定4962注水站位于定边县张崾先镇白梁村,项目主要迁移注水站内现有的1座库房,拆除站内1座注水泵房,1座配水间(含泵房内的注水泵、分水器、管线阀门等),新建1座注水泵房,现有的备有水源井改为在用水源井。新建定4891注水站至定4766-4注水站输水管线,管线长度2.0km,管线采用玻璃钢管,DN65,设计压力5.5MPa,输送介质为清水。项目总投资81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96%。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组意见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仅限于输送、回注介质为清水,回注清水水质指标根据实际注水区域储层空气渗透率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表1中对应标准级别。

(二)项目优先选用噪声低、效率高的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项目水箱及池底沉淀的泥沙杂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废滤料由厂家更换并回收。

五、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七、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

**日

1、公告期限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   传真:0912-*


榆环定批〔2024〕45号

你厂报送的《定4804等注水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结合报告表技术咨询会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定4804注水站位于定边县张崾先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6′34.926″,北纬37°0′37.982″,项目新建1座200m3/d注水撬,4具30m3水箱。定4991注水站位于定边县张崾先镇白马崾岘,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0′55.376″,北纬36°53′47.141″,项目新建1座200m3/d注水撬,4具30m3水箱。定4962注水站位于定边县张崾先镇白梁村,项目主要迁移注水站内现有的1座库房,拆除站内1座注水泵房,1座配水间(含泵房内的注水泵、分水器、管线阀门等),新建1座注水泵房,现有的备有水源井改为在用水源井。新建定4891注水站至定4766-4注水站输水管线,管线长度2.0km,管线采用玻璃钢管,DN65,设计压力5.5MPa,输送介质为清水。项目总投资81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96%。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组意见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仅限于输送、回注介质为清水,回注清水水质指标根据实际注水区域储层空气渗透率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表1中对应标准级别。

(二)项目优先选用噪声低、效率高的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项目水箱及池底沉淀的泥沙杂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废滤料由厂家更换并回收。

五、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项目在建设过程及建成后,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

七、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

**日

1、公告期限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   传真: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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