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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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委托广东奥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

项目地址: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二港池南侧及根部岸线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计划将4#泊位由5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升级至7万吨级散货泊位,同时拟将4#泊位原装船5000~10000吨级散货船的功能转由5~8#泊位承接。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1~7万吨级船舶煤炭装船业务;本工程总投资约3523万元,施工期约为3个月。本项目利用一期及已批复散货码头的土地、水域,无新增用地用海。项目建设方案为(1)总平面布置:本项目港池疏浚量共约37.05万m3,无新建、疏浚航道的需求;*域依托一期工程现有设施。(2)装卸工艺:装船皮带机利用原有装船皮带机系统,无需改造。(3)水工构筑物:码头现有系靠船设施,可以满足7万吨级散货船的系靠泊;码头装卸设备荷载不变,码头上部结构承载力满足要求,桩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停泊水域底标高需由原设计的-14.2m疏浚至-14.9m,岸坡坡脚沿原断面延伸至-14.9m,坡脚线超出前沿线550mm,经复核,船体与岸坡不会发生碰撞;在码头前沿植筋增设箱式岸电站基础、岸电箱基础;对码头结构、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现有工程概况: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个10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2~3#泊位,水工结构按15万吨级散货船舶设计)、1个5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4#泊位)、4个3千吨级煤炭装船泊位(5~8#泊位,水工结构按1万吨级散货船舶设计),泊位总长1308m,以及相应配套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4080万吨,其中年接卸能力2020万吨,年装船能力2060万吨。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1个10万吨级卸船泊位(1#泊位,结构按15万吨级设计)、2个5千吨级装船泊位及配套工程(9~10#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650万吨(其中卸船能力1200万吨、装船能力450万吨),共使用港口岸线582m(港口规划岸线),计划2024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

联系人:年工 联系电话:07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东奥 (略)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56-*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紫荆路262号第二层2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

链接:http://**-dnR4IBeeGUPp4lBb27veA

提取码:mf9q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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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委托广东奥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

项目地址: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二港池南侧及根部岸线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计划将4#泊位由5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升级至7万吨级散货泊位,同时拟将4#泊位原装船5000~10000吨级散货船的功能转由5~8#泊位承接。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1~7万吨级船舶煤炭装船业务;本工程总投资约3523万元,施工期约为3个月。本项目利用一期及已批复散货码头的土地、水域,无新增用地用海。项目建设方案为(1)总平面布置:本项目港池疏浚量共约37.05万m3,无新建、疏浚航道的需求;*域依托一期工程现有设施。(2)装卸工艺:装船皮带机利用原有装船皮带机系统,无需改造。(3)水工构筑物:码头现有系靠船设施,可以满足7万吨级散货船的系靠泊;码头装卸设备荷载不变,码头上部结构承载力满足要求,桩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停泊水域底标高需由原设计的-14.2m疏浚至-14.9m,岸坡坡脚沿原断面延伸至-14.9m,坡脚线超出前沿线550mm,经复核,船体与岸坡不会发生碰撞;在码头前沿植筋增设箱式岸电站基础、岸电箱基础;对码头结构、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现有工程概况: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个10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2~3#泊位,水工结构按15万吨级散货船舶设计)、1个5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4#泊位)、4个3千吨级煤炭装船泊位(5~8#泊位,水工结构按1万吨级散货船舶设计),泊位总长1308m,以及相应配套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4080万吨,其中年接卸能力2020万吨,年装船能力2060万吨。散货码头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1个10万吨级卸船泊位(1#泊位,结构按15万吨级设计)、2个5千吨级装船泊位及配套工程(9~10#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650万吨(其中卸船能力1200万吨、装船能力450万吨),共使用港口岸线582m(港口规划岸线),计划2024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

联系人:年工 联系电话:07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东奥 (略)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56-*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紫荆路262号第二层2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

链接:http://**-dnR4IBeeGUPp4lBb27veA

提取码:mf9q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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