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涉企收费和财政奖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关于《南宁市涉企收费和财政奖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关于《 (略) 涉企收费和财政奖补资金专项
审计调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略) 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南审行政调报〔2023〕2号)查出的涉及隆安县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关于“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未按规定在‘信用中国’公示或更新收费信息”的问题
报告反映,截至2023年9月, (略) 有295家行业协会商会未按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收费公示,其中:涉及隆安县5家。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积极落实整改,2022年12月22日,隆安县5家行业协会商会已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了收费公示。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桂惠贷’贷款流入经营异常的企业,涉及贷款贴息金额127.*元”的问题
报告反映,2021年—2023年6月, (略) 存在“桂惠贷”贷款流入经营异常的企业的问题,涉及贷款贴息金额127.*元,涉及186家企业。其中涉及隆安县1家企业,涉及金额0.*元。
整改措施:经核实,我县涉及1家企业,企业名称隆安县梅金日杂店。于2022年11月25日获得南宁隆安长江村镇银行投放*元“桂惠贷”贷款,获得贷款时,该个体户正常经营。2023年3月27日,由于个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不得已注销营业执照,当期银行已知悉该情况,经沟通后开启退款退息流程。审计期间,已通过“桂惠贷”线上系统退回应退贴息0.*元,完成整改。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桂惠贷’投放于工业企业占比或‘首次贷’、‘信用贷’的占比偏低”的问题
报告反映,据自治区领导在全区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员部署会议上讲话的精神,“桂惠贷”资金用于工业不应低于40%,要特别鼓励和推广“首次贷”和“信用贷”,以有效提升政策惠及面。经抽查发现,2021-20 (略) 有5个县区存在“桂惠贷”投放于工业企业占比或“首次贷”、“信用贷”的占比偏低的问题,其中隆安县获得“桂惠贷”贴息贷款的企业中,获得“首次贷”和“信用贷”的企业分别为7家、16家,贷款金额分别为*元、486.*元,分别占放贷总额的0.67%、0.13%,占比较低。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多措并举落实整改,一是进一步要求银行在客户走访、调研工作中加大对桂惠贷的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桂惠贷”直接惠及企业。二是配合自治区、 (略) 进一步优化“桂惠贷”政策,推动“桂惠贷”更好惠及我县企业。三是谋划2024年政金企对接活动,鼓励引导银行加大“信用贷”、“首次贷”投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四是加大对金融机构坏账风险的防范力度,申请“信用贷”、“首次贷”的企业普遍缺少抵押物,经营风险较高,企业流动性强,为防止“桂惠贷”贷款流入经营异常的企业,要求银行在投放贷款时做好风险评估,防止县域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坏账率过高的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未及时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涉及金额11.03亿元”的问题
报告反映, (略) 2021年—2023年第一季度“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未及时拨付资金中,涉及隆安隆安县2356.*元,按整改要求三年内拨付到位。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分批分次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计划2024—2026年每个季度拨付196.*元,力争在审计整改期限内将“桂惠贷”贴息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截至2024年6月12日,已拨付784.*元。
目前整改情况:继续按照持续整改目标及时间要求推进整改,拨付落实到位。
五、关于“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
报告反映,2021年—2023年6月,隆安县收到上级下达的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中,涉及未安排使用资金1209.*元,按整改要求两年内拨付到位。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年度分阶段拨付资金,计划2024—2025年每个季度拨付151.*元,力争在审计整改期限内将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截至2024年6月12日,已拨付401.*元。
目前整改情况:继续按照分阶段整改目标及时间要求推进整改,拨付落实到位。
六、关于“未及时拨付工业发展奖补资金1.94亿元”的问题
报告反映,截至2023年11月1日, (略) 等12个县(市、区)、开发区2021年—2023年6月期间未及时拨付工业发展奖补资金1.94亿元,其中:隆安县479.*元。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程。截至2024年2月27日,已拨付资金469.*元,尚余*元未支付。审计整改期间,2024年6月已拨付*元,完成整改。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未及时拨付现代服务业相关奖补资金5492.*元”的问题
报告反映,截至2023年10月,宾阳县等9个县(市、区)、开发区2021年—2023年6月期间安排和筹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相关奖补资金有2870.*元未及时拨付,其中宾阳县*元,经开区524.*元,西乡塘区*元,兴宁区*元,邕宁区*元,武鸣区190.*元,广西—东盟经开区*元,隆安县*元, (略) 17.*元。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积极落实整改,2023年12月19日,已将*元商贸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拨付完毕。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八、关于“未及时拨付农村客运补贴277.*元。”的问题
报告反映,截至2023年10月底,7个县(市、区)2021年—2023年6月期间收到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农村客运补贴仍有277.*元未及时拨付,其中:宾阳县156.*元、 (略) 48.*元、兴宁区25.*元、邕宁区22.*元、上林县9.*元、隆安县7.*元、马山县6.*元。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积极落实整改,2023年11月8日,已将7.*元农村客运补贴拨付完毕。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九、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资金拨付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落实资金拨付工作,力争按时序将各类奖补资金拨付到位,政策实施到位。
(二)落实“桂惠贷”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桂惠贷”政策的决策部署,积极对接企业,宣传最新政策,做好对接服务工作,加快新政策推广落地。
(三)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审核力度,充分评估申请主体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风险,避免贷款资金流入经营异常企业和失信企业。
隆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关于《 (略) 涉企收费和财政奖补资金专项
审计调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略) 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南审行政调报〔2023〕2号)查出的涉及隆安县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关于“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未按规定在‘信用中国’公示或更新收费信息”的问题
报告反映,截至2023年9月, (略) 有295家行业协会商会未按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收费公示,其中:涉及隆安县5家。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积极落实整改,2022年12月22日,隆安县5家行业协会商会已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了收费公示。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桂惠贷’贷款流入经营异常的企业,涉及贷款贴息金额127.*元”的问题
报告反映,2021年—2023年6月, (略) 存在“桂惠贷”贷款流入经营异常的企业的问题,涉及贷款贴息金额127.*元,涉及186家企业。其中涉及隆安县1家企业,涉及金额0.*元。
整改措施:经核实,我县涉及1家企业,企业名称隆安县梅金日杂店。于2022年11月25日获得南宁隆安长江村镇银行投放*元“桂惠贷”贷款,获得贷款时,该个体户正常经营。2023年3月27日,由于个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不得已注销营业执照,当期银行已知悉该情况,经沟通后开启退款退息流程。审计期间,已通过“桂惠贷”线上系统退回应退贴息0.*元,完成整改。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桂惠贷’投放于工业企业占比或‘首次贷’、‘信用贷’的占比偏低”的问题
报告反映,据自治区领导在全区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员部署会议上讲话的精神,“桂惠贷”资金用于工业不应低于40%,要特别鼓励和推广“首次贷”和“信用贷”,以有效提升政策惠及面。经抽查发现,2021-20 (略) 有5个县区存在“桂惠贷”投放于工业企业占比或“首次贷”、“信用贷”的占比偏低的问题,其中隆安县获得“桂惠贷”贴息贷款的企业中,获得“首次贷”和“信用贷”的企业分别为7家、16家,贷款金额分别为*元、486.*元,分别占放贷总额的0.67%、0.13%,占比较低。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多措并举落实整改,一是进一步要求银行在客户走访、调研工作中加大对桂惠贷的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桂惠贷”直接惠及企业。二是配合自治区、 (略) 进一步优化“桂惠贷”政策,推动“桂惠贷”更好惠及我县企业。三是谋划2024年政金企对接活动,鼓励引导银行加大“信用贷”、“首次贷”投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四是加大对金融机构坏账风险的防范力度,申请“信用贷”、“首次贷”的企业普遍缺少抵押物,经营风险较高,企业流动性强,为防止“桂惠贷”贷款流入经营异常的企业,要求银行在投放贷款时做好风险评估,防止县域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坏账率过高的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未及时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涉及金额11.03亿元”的问题
报告反映, (略) 2021年—2023年第一季度“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未及时拨付资金中,涉及隆安隆安县2356.*元,按整改要求三年内拨付到位。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分批分次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计划2024—2026年每个季度拨付196.*元,力争在审计整改期限内将“桂惠贷”贴息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截至2024年6月12日,已拨付784.*元。
目前整改情况:继续按照持续整改目标及时间要求推进整改,拨付落实到位。
五、关于“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
报告反映,2021年—2023年6月,隆安县收到上级下达的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中,涉及未安排使用资金1209.*元,按整改要求两年内拨付到位。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年度分阶段拨付资金,计划2024—2025年每个季度拨付151.*元,力争在审计整改期限内将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截至2024年6月12日,已拨付401.*元。
目前整改情况:继续按照分阶段整改目标及时间要求推进整改,拨付落实到位。
六、关于“未及时拨付工业发展奖补资金1.94亿元”的问题
报告反映,截至2023年11月1日, (略) 等12个县(市、区)、开发区2021年—2023年6月期间未及时拨付工业发展奖补资金1.94亿元,其中:隆安县479.*元。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程。截至2024年2月27日,已拨付资金469.*元,尚余*元未支付。审计整改期间,2024年6月已拨付*元,完成整改。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未及时拨付现代服务业相关奖补资金5492.*元”的问题
报告反映,截至2023年10月,宾阳县等9个县(市、区)、开发区2021年—2023年6月期间安排和筹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相关奖补资金有2870.*元未及时拨付,其中宾阳县*元,经开区524.*元,西乡塘区*元,兴宁区*元,邕宁区*元,武鸣区190.*元,广西—东盟经开区*元,隆安县*元, (略) 17.*元。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积极落实整改,2023年12月19日,已将*元商贸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拨付完毕。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八、关于“未及时拨付农村客运补贴277.*元。”的问题
报告反映,截至2023年10月底,7个县(市、区)2021年—2023年6月期间收到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农村客运补贴仍有277.*元未及时拨付,其中:宾阳县156.*元、 (略) 48.*元、兴宁区25.*元、邕宁区22.*元、上林县9.*元、隆安县7.*元、马山县6.*元。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我县积极落实整改,2023年11月8日,已将7.*元农村客运补贴拨付完毕。
目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九、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资金拨付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落实资金拨付工作,力争按时序将各类奖补资金拨付到位,政策实施到位。
(二)落实“桂惠贷”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桂惠贷”政策的决策部署,积极对接企业,宣传最新政策,做好对接服务工作,加快新政策推广落地。
(三)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审核力度,充分评估申请主体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风险,避免贷款资金流入经营异常企业和失信企业。
隆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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