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奇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浸漆生产线项目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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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奇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浸漆生产线项目审批前公示

索引号 */202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玉山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6-18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江西瑞 (略) 新增浸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瑞 (略) 新增浸漆生产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玉山县冰溪街道怀玉山大道边

传?真: 0793-*????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江西瑞 (略) 新增浸漆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玉山县高新区文成大道万景产业园B9栋

建设单位

江西瑞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玉山县高新区文成大道万景产业园B9栋,地理坐标(E118°11′0.871″,N28°39′48.895″),项目占地面积300m2(合0.45亩)。本项目采用机器人配件、汽车配件等灰铁球墨铸铁件、环氧酯底漆、环氧涂料稀释剂等原辅料,通过调漆、浸漆、自然晾干等工艺,达到年产*套机器人配件、汽车配件等灰铁球墨铸铁浸漆件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浸漆、晾干废气经负压及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喷淋+除雾+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营运期浸漆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二*苯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玉山县工业园区金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后,经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含油废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抹布随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临时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索引号 */202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玉山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6-18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江西瑞 (略) 新增浸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瑞 (略) 新增浸漆生产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玉山县冰溪街道怀玉山大道边

传?真: 0793-*????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江西瑞 (略) 新增浸漆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玉山县高新区文成大道万景产业园B9栋

建设单位

江西瑞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玉山县高新区文成大道万景产业园B9栋,地理坐标(E118°11′0.871″,N28°39′48.895″),项目占地面积300m2(合0.45亩)。本项目采用机器人配件、汽车配件等灰铁球墨铸铁件、环氧酯底漆、环氧涂料稀释剂等原辅料,通过调漆、浸漆、自然晾干等工艺,达到年产*套机器人配件、汽车配件等灰铁球墨铸铁浸漆件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浸漆、晾干废气经负压及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喷淋+除雾+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营运期浸漆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二*苯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玉山县工业园区金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后,经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含油废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抹布随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临时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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