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中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中旗双胜美矿区金矿年采选6万吨金矿石200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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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中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中旗双胜美矿区金矿年采选6万吨金矿石200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4日我局拟对乌拉特中旗 (略) 乌拉特中旗双胜美矿区金矿年采选*吨金矿石(200 吨/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4楼2号圆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拉特中旗 (略)
乌拉特中旗双胜美矿区金矿年采选*吨金矿石
(200 吨/日)项目
(略) 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 乌拉特中旗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探矿井改建为主井并建设工业场地,将现有主井(1号井)改建为回风井①,并新建回风井②、倒段风井①、倒段风井②;依托现有选矿厂及尾矿库,其中在选厂新增及替换部分设备,提升选矿处理规模,以配套扩建后的采矿工程。本项目采矿向深度延伸,开采标高为1465-997m(矿山整体开采标高为1685-997m),改扩建后年采*t金矿石,年处理金矿石*t,年产金泥70t。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要求燃油机械的尾气达标排放。
(2)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建筑材料在运输时应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土方运输作业。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矿井涌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产生的矿井涌水经收集后经储水池沉淀后可用于井下施工喷洒抑尘用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井巷施工噪声主要在井下,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主要影响的是井下工作人员。地面噪声主要为运输施工材料产生的车辆交通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和局部的,车辆交通噪声变化范围在79~95dB(A),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夜间运输,合理 (略) 线和运输时间,施工运输的大型车辆,严格按照规 (略) 线和运输时间进行运输;运输车辆穿过村镇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同时, (略) 两侧200m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故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井下施工及地面施工。井下施工如巷道掘进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掘进废石产生量约为1500t,运至现有废石堆场暂存,运营期根据开采计划充填井下;地面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构筑物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场地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再利用的废弃的钢筋、木材等能作为 (略) 基料利用的尽可能利用,不可利用的(主要是废砖、废土石等)回填露天采坑。
施工人员居住生活依托矿区现有办公生活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由于该矿区已建成多年,大部分裸露土地已被人工植被替代,该矿区开采范围内地形坡度较小,且矿区内基岩出露及完整性较好,矿体围岩稳固,规模崩塌、滑坡等的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低。本项目的建设基本全部在矿区范围内,不会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发生明显变化,只是使局部地貌发生一定的变化(即新建3号井工业场地所在位置地貌由天然牧草地变为工业场地),对该地区总体地貌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巷道建设、地基开挖等建设期间开挖和扰动地表,增加裸露地表,致使土壤抗蚀能力降低,同时施工期可能产生采矿涌水,若管理不当外排时可能引起局部的水土流失,从而对区域内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如在施工期设置储水池、排水沟等收集采矿涌水,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新建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3045m2,剥离表土按照30cm考虑,则剥离表土量为913.5m3,在工业场地内空地设置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用土袋挡护,表面 (略) 防护,施工结束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覆土使用。
本项目建成后,将现有主井(1号井)转为回风井,拆除现有主井(1号井)工业场地,平整场地及进行生态恢复,恢复面积为2000m2;关闭现有副井(2号井),现有副井(2号井)工业场地除办公住宿区维持原貌,作为值班房使用,其它地面建筑物都需要拆除,平整拆除后的场地并进行生态恢复,恢复面积为4800m2
2012年之前,即在乌拉特中旗 (略) 未取得双胜美矿区银金矿采矿许可证之前,矿山已有民采现象,目前现场还遗留一处露天采坑。利用该露天采坑周围现堆存废石及施工期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主要是废砖、废土石等)的建筑垃圾回填露天采坑,并进行平整覆土,同时对露天采坑进行生态恢复,种植羊草、冰草等草本植物,恢复面积为1100m2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矿粉尘采用湿式凿岩工艺控制,同时采用洒水抑尘措施;道路运输扬尘、尾矿库扬尘,定期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原矿堆场粉尘、废石堆场粉尘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来降低无组织的排放;选矿厂无组织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洒水抑尘”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有组织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筛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袋式除尘器为采矿企业普遍采取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筛分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热风炉废气:热风炉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热风炉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2.污水治理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采矿涌水经井下水仓(200m3)收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其余通过水泵泵入地面储水罐(140m3),部分回用于选厂生产用水,部分回用于抑尘洒水,剩余部分夏季回用于绿化,冬季送至涌水暂存池暂存冬储夏灌,不外排。
涌水暂存池位于选厂西南侧450m处,容积为*m3,池底及池壁均采用2.0mm厚的HDPE膜进行防渗。
②选矿产生的贫液泵入二次清洗工序使用,不外排;尾矿压滤废水由泵打入磨矿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雨季尾矿库渗滤液由集水井排至尾矿库西北渗滤液集水池,经沉淀处理后由罐车抽吸,全部用于尾矿库抑尘用水,不外排。尾矿库库区产生最大渗滤液量为256m3。尾矿库下游(西北)现有的1座集水池容积为350m3,采用1.5mm厚的HDPE膜进行了防渗建设,渗透系数≤10-10cm/s。能够满足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渗滤液收集要求;收集的渗滤液经沉淀处理后由罐车抽吸,全部用于尾矿库抑尘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A本项目矿区 (略) 及外 (略) 两侧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 (略) 线和运输时间进行运输,同时减速慢行、尽量不鸣笛,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采矿废石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6000t/a,全部不出井,直接充填井下采空区。
(2)尾矿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19t/a,经浓缩机浓缩和压滤机压滤后,由汽车运至尾矿库中集中堆存。尾矿经脱氰车间两台洗涤压滤机进行尾矿浆固液分离洗涤,进行脱氰脱水,压滤后经检测尾矿含水率≤18%,毒浸总氰化物含量≤5mg/L后,满足《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943-2018)要求,运至现有尾矿库堆存可行。
(3)破碎筛分工序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为606.563t/a,回收至选矿工段再选,不外排。热风炉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为0.263t/a,暂存在新建锅炉房内,定期外售做有机肥。供暖燃煤锅炉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为8.97t/a,拉运至尾矿库填埋处理(与尾砂混合堆存在尾矿库内)。
(4)热风炉炉渣产生量为41.939t/a,暂存在新建锅炉房内,定期外售做有机肥。
(5)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燃煤锅炉供暖,供暖面积不变,锅炉灰渣、炉渣,固废代码:,脱硫石膏产生量不变,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部分用于 (略) 铺垫,剩余部分拉运至尾矿库填埋处理(与尾砂混合堆存在尾矿库内)。
(6)本项目建成后,废矿物油新增0.1t/a,则废矿物油总产生量为0.9t/a,废矿物油储存于油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设置了1座占地面积约为15m2危废暂存间。
(7)本项目无需新增劳动定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变,经收集后定期交于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按要求进行土壤跟踪监测,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中对土壤跟踪监测点位的要求,在项目周围设置了6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深层土壤监测3年一次、表层土壤监测每年一次;将工业场地、废石堆场分别看成1个二类单元,工业场地周边布设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废石堆场周边布设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监测每年一次,定期监测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情况。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污染防治分区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 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本项目污染防治区进行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分区。
(2)污染监控措施
为及时而准确的掌握项目矿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要求,布设地下水污染监控井,按照例行监测计划定期监测。
(3)应急响应
废石堆场正常状况下无废石暂存,主要在非正常状况下,废石暂时无法充填时,需暂存在废石堆场内,产生渗滤液并泄露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较低,对地下水污染风险较低。
选矿厂液态氰化钠暂存库内部建设2个储罐(1用1备),容积均为37m3,用于暂存液态氰化钠。储罐下方建设1个事故池,容积约为42.57m3,储罐区四周设置围堰,长4m,宽11.6m,高0.15m。事故池、围堰及地面均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材料防渗,防水材料各层之间布设 (略) 格布,采用2布3胶防渗,总厚度5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且液态氰化钠暂存库设置1套氰化氢气体报警装置,即使发生事故,也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对地下水污染风险较低。只要建设单位加强各生产环节的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各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并保证各防渗工程的完整性、有效性,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当地的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尾矿库防渗层属隐蔽工程,发生破损难以及时发现并得到处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污染,对地下水污染风险较大。一旦地 (略) 监测出地下水受到污染或一旦发现防渗层或管道发生破裂污染地下水,立即寻找并切断泄漏源,当发生尾矿库渗滤液泄漏突发风险事故时,立即采取查找泄漏的物质,并立即清理污染的土壤,尽量减少污染物往含水层的泄漏时间和入渗量。在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并及时切断污染源后,综合考虑经济技术可行性,企业也可以启动监测井进行抽水,采用水力控制的方法控制污染晕进一步向下游迁移。
7.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表土防护措施
本项目新建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3045m2,剥离表土按照30cm考虑,则剥离表土量为913.5m3,在新建工业场地内空地设置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用土袋挡护,表面 (略) 防护,施工结束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覆土使用。
②新建工业场地
工业场地周围绿化,绿化面积300m2,种植松树、杨树、花卉、草坪等。
③现有主井及副井工业场地
本项目建成后,将现有主井(1号井)转为回风井,拆除现有主井(1号井)工业场地,平整场地及进行生态恢复,种植羊草、冰草等草本植物,恢复面积为2000m2;关闭现有副井(2号井),现有副井(2号井)工业场地除办公住宿区维持原貌,作为值班房使用,其它地面建筑物都需要拆除,平整拆除后的场地并进行生态恢复,种植羊草、冰草等草本植物,恢复面积为4800m2
④露天采坑(现有环境问题)
2012年之前,即在乌拉特中旗 (略) 未取得双胜美矿区银金矿采矿许可证之前,矿山已有民采现象,目前现场还遗留一处露天采坑。利用该露天采坑周围现堆存废石及施工期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主要是废砖、废土石等)的建筑垃圾回填露天采坑,并进行平整覆土,同时对露天采坑进行生态恢复,种植羊草、冰草等草本植物,恢复面积为1100m2
(2)运营期
①对于矿区绿化后植被成活率较低的区域,及时做好补植补种工作;
②加强植物措施后期抚育管理,保证生态恢复措施持续发挥效益。
③矿石运输过程中加盖遮盖物,并定期 (略) 洒水抑尘,减少采矿粉尘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加强井下生产管理,在岩移错动和沉陷区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带,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4日我局拟对乌拉特中旗 (略) 乌拉特中旗双胜美矿区金矿年采选*吨金矿石(200 吨/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4楼2号圆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拉特中旗 (略)
乌拉特中旗双胜美矿区金矿年采选*吨金矿石
(200 吨/日)项目
(略) 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 乌拉特中旗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探矿井改建为主井并建设工业场地,将现有主井(1号井)改建为回风井①,并新建回风井②、倒段风井①、倒段风井②;依托现有选矿厂及尾矿库,其中在选厂新增及替换部分设备,提升选矿处理规模,以配套扩建后的采矿工程。本项目采矿向深度延伸,开采标高为1465-997m(矿山整体开采标高为1685-997m),改扩建后年采*t金矿石,年处理金矿石*t,年产金泥70t。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要求燃油机械的尾气达标排放。
(2)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建筑材料在运输时应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土方运输作业。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矿井涌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产生的矿井涌水经收集后经储水池沉淀后可用于井下施工喷洒抑尘用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井巷施工噪声主要在井下,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主要影响的是井下工作人员。地面噪声主要为运输施工材料产生的车辆交通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和局部的,车辆交通噪声变化范围在79~95dB(A),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夜间运输,合理 (略) 线和运输时间,施工运输的大型车辆,严格按照规 (略) 线和运输时间进行运输;运输车辆穿过村镇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同时, (略) 两侧200m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故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井下施工及地面施工。井下施工如巷道掘进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掘进废石产生量约为1500t,运至现有废石堆场暂存,运营期根据开采计划充填井下;地面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构筑物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场地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再利用的废弃的钢筋、木材等能作为 (略) 基料利用的尽可能利用,不可利用的(主要是废砖、废土石等)回填露天采坑。
施工人员居住生活依托矿区现有办公生活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由于该矿区已建成多年,大部分裸露土地已被人工植被替代,该矿区开采范围内地形坡度较小,且矿区内基岩出露及完整性较好,矿体围岩稳固,规模崩塌、滑坡等的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低。本项目的建设基本全部在矿区范围内,不会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发生明显变化,只是使局部地貌发生一定的变化(即新建3号井工业场地所在位置地貌由天然牧草地变为工业场地),对该地区总体地貌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巷道建设、地基开挖等建设期间开挖和扰动地表,增加裸露地表,致使土壤抗蚀能力降低,同时施工期可能产生采矿涌水,若管理不当外排时可能引起局部的水土流失,从而对区域内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如在施工期设置储水池、排水沟等收集采矿涌水,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新建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3045m2,剥离表土按照30cm考虑,则剥离表土量为913.5m3,在工业场地内空地设置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用土袋挡护,表面 (略) 防护,施工结束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覆土使用。
本项目建成后,将现有主井(1号井)转为回风井,拆除现有主井(1号井)工业场地,平整场地及进行生态恢复,恢复面积为2000m2;关闭现有副井(2号井),现有副井(2号井)工业场地除办公住宿区维持原貌,作为值班房使用,其它地面建筑物都需要拆除,平整拆除后的场地并进行生态恢复,恢复面积为4800m2
2012年之前,即在乌拉特中旗 (略) 未取得双胜美矿区银金矿采矿许可证之前,矿山已有民采现象,目前现场还遗留一处露天采坑。利用该露天采坑周围现堆存废石及施工期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主要是废砖、废土石等)的建筑垃圾回填露天采坑,并进行平整覆土,同时对露天采坑进行生态恢复,种植羊草、冰草等草本植物,恢复面积为1100m2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矿粉尘采用湿式凿岩工艺控制,同时采用洒水抑尘措施;道路运输扬尘、尾矿库扬尘,定期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原矿堆场粉尘、废石堆场粉尘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来降低无组织的排放;选矿厂无组织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洒水抑尘”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有组织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筛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袋式除尘器为采矿企业普遍采取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筛分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热风炉废气:热风炉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热风炉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2.污水治理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采矿涌水经井下水仓(200m3)收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其余通过水泵泵入地面储水罐(140m3),部分回用于选厂生产用水,部分回用于抑尘洒水,剩余部分夏季回用于绿化,冬季送至涌水暂存池暂存冬储夏灌,不外排。
涌水暂存池位于选厂西南侧450m处,容积为*m3,池底及池壁均采用2.0mm厚的HDPE膜进行防渗。
②选矿产生的贫液泵入二次清洗工序使用,不外排;尾矿压滤废水由泵打入磨矿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雨季尾矿库渗滤液由集水井排至尾矿库西北渗滤液集水池,经沉淀处理后由罐车抽吸,全部用于尾矿库抑尘用水,不外排。尾矿库库区产生最大渗滤液量为256m3。尾矿库下游(西北)现有的1座集水池容积为350m3,采用1.5mm厚的HDPE膜进行了防渗建设,渗透系数≤10-10cm/s。能够满足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渗滤液收集要求;收集的渗滤液经沉淀处理后由罐车抽吸,全部用于尾矿库抑尘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A本项目矿区 (略) 及外 (略) 两侧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 (略) 线和运输时间进行运输,同时减速慢行、尽量不鸣笛,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采矿废石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6000t/a,全部不出井,直接充填井下采空区。
(2)尾矿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19t/a,经浓缩机浓缩和压滤机压滤后,由汽车运至尾矿库中集中堆存。尾矿经脱氰车间两台洗涤压滤机进行尾矿浆固液分离洗涤,进行脱氰脱水,压滤后经检测尾矿含水率≤18%,毒浸总氰化物含量≤5mg/L后,满足《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943-2018)要求,运至现有尾矿库堆存可行。
(3)破碎筛分工序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为606.563t/a,回收至选矿工段再选,不外排。热风炉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为0.263t/a,暂存在新建锅炉房内,定期外售做有机肥。供暖燃煤锅炉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为8.97t/a,拉运至尾矿库填埋处理(与尾砂混合堆存在尾矿库内)。
(4)热风炉炉渣产生量为41.939t/a,暂存在新建锅炉房内,定期外售做有机肥。
(5)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燃煤锅炉供暖,供暖面积不变,锅炉灰渣、炉渣,固废代码:,脱硫石膏产生量不变,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部分用于 (略) 铺垫,剩余部分拉运至尾矿库填埋处理(与尾砂混合堆存在尾矿库内)。
(6)本项目建成后,废矿物油新增0.1t/a,则废矿物油总产生量为0.9t/a,废矿物油储存于油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设置了1座占地面积约为15m2危废暂存间。
(7)本项目无需新增劳动定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变,经收集后定期交于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按要求进行土壤跟踪监测,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中对土壤跟踪监测点位的要求,在项目周围设置了6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深层土壤监测3年一次、表层土壤监测每年一次;将工业场地、废石堆场分别看成1个二类单元,工业场地周边布设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废石堆场周边布设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监测每年一次,定期监测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情况。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污染防治分区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 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本项目污染防治区进行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分区。
(2)污染监控措施
为及时而准确的掌握项目矿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要求,布设地下水污染监控井,按照例行监测计划定期监测。
(3)应急响应
废石堆场正常状况下无废石暂存,主要在非正常状况下,废石暂时无法充填时,需暂存在废石堆场内,产生渗滤液并泄露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较低,对地下水污染风险较低。
选矿厂液态氰化钠暂存库内部建设2个储罐(1用1备),容积均为37m3,用于暂存液态氰化钠。储罐下方建设1个事故池,容积约为42.57m3,储罐区四周设置围堰,长4m,宽11.6m,高0.15m。事故池、围堰及地面均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材料防渗,防水材料各层之间布设 (略) 格布,采用2布3胶防渗,总厚度5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且液态氰化钠暂存库设置1套氰化氢气体报警装置,即使发生事故,也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对地下水污染风险较低。只要建设单位加强各生产环节的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各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并保证各防渗工程的完整性、有效性,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当地的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尾矿库防渗层属隐蔽工程,发生破损难以及时发现并得到处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污染,对地下水污染风险较大。一旦地 (略) 监测出地下水受到污染或一旦发现防渗层或管道发生破裂污染地下水,立即寻找并切断泄漏源,当发生尾矿库渗滤液泄漏突发风险事故时,立即采取查找泄漏的物质,并立即清理污染的土壤,尽量减少污染物往含水层的泄漏时间和入渗量。在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并及时切断污染源后,综合考虑经济技术可行性,企业也可以启动监测井进行抽水,采用水力控制的方法控制污染晕进一步向下游迁移。
7.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表土防护措施
本项目新建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3045m2,剥离表土按照30cm考虑,则剥离表土量为913.5m3,在新建工业场地内空地设置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用土袋挡护,表面 (略) 防护,施工结束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覆土使用。
②新建工业场地
工业场地周围绿化,绿化面积300m2,种植松树、杨树、花卉、草坪等。
③现有主井及副井工业场地
本项目建成后,将现有主井(1号井)转为回风井,拆除现有主井(1号井)工业场地,平整场地及进行生态恢复,种植羊草、冰草等草本植物,恢复面积为2000m2;关闭现有副井(2号井),现有副井(2号井)工业场地除办公住宿区维持原貌,作为值班房使用,其它地面建筑物都需要拆除,平整拆除后的场地并进行生态恢复,种植羊草、冰草等草本植物,恢复面积为4800m2
④露天采坑(现有环境问题)
2012年之前,即在乌拉特中旗 (略) 未取得双胜美矿区银金矿采矿许可证之前,矿山已有民采现象,目前现场还遗留一处露天采坑。利用该露天采坑周围现堆存废石及施工期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主要是废砖、废土石等)的建筑垃圾回填露天采坑,并进行平整覆土,同时对露天采坑进行生态恢复,种植羊草、冰草等草本植物,恢复面积为1100m2
(2)运营期
①对于矿区绿化后植被成活率较低的区域,及时做好补植补种工作;
②加强植物措施后期抚育管理,保证生态恢复措施持续发挥效益。
③矿石运输过程中加盖遮盖物,并定期 (略) 洒水抑尘,减少采矿粉尘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加强井下生产管理,在岩移错动和沉陷区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带,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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