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世宝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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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世宝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能项目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世宝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能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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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世宝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能项目
海南世 (略) "
(略) (略)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一路10号
海南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租用 (略) 综合制剂车间楼4楼空置车间新建成5条生产线,分别为水溶性壳聚糖妇科软凝胶生产线、水溶性壳聚糖妇科冲洗剂生产线、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贴生产线、抗HPV生物蛋白敷料生产线、和冰露(露剂)(凝胶)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办公室、实验室、成品库、公用工程等,其中水溶性壳聚糖妇科软凝胶年产400万支、水溶性壳聚糖妇科冲洗剂年产400万瓶、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贴年产200万贴、抗HPV生物蛋白敷料年产100万支和冰露(露剂)年产180万支;建设面积为2500m2,建有物料称量间、配料间、清洗间、灌装间、装袋间等。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项目在选定地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1、与《 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 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9),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属于医药制造项目,根据园区空间布局图,项目位于医药产业区,因此,项目与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相符。 2、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定位符合性分析 根据《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7.3.6 环境准入清单章节:同时为打造自主、完整产业链,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以及部分区域产城融合因素,在确保区域基础设施能支撑,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能接受的基础上,可鼓励引进:①与主导产业关联度高的上下游产业;②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提升的配套项目,如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市场环境、生活配套等项目;③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的产业,或是促进绿色产业体系构件项目。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属于医药生产制造产业,属于鼓励类产业,属于主导产业,根据园区空间布局图,项目位于医药产业园区,所以项目符合入园定位要求。 3、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的符合性分析 项 (略)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一路10号,根据本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叠图可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属于工业项目,且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性质上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是相符。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 (略) 产业政策的。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东侧40m处为南方电网,南侧30m处为海 (略) ,西侧紧邻 (略) ,北侧60m处为海南新世通药物研究所。项目四周主要为制药企业及药物研究中心等,园区规划主要为制药产业,项目为医药制造类项目,与周边企业环境相融。项目厂址不是工业集中的地区、有严重灰尘、烟气、腐蚀性气体污染的工业区;不在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附近;周围亦无严重空气污染源及散发大量粉尘的企业。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医药制造类项目,本项目选址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相关的的厂房和设施的指导原则,符合园区行业准入条件。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通过严格的污染控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满足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产业发展定位,属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药谷工业园的环境准入清单的允许类。拟建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采用电能作为清洁能源, (略) 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结合上述分析可知,本工程厂址方案从环保角度基本可行。
拟建项目采用电能作为清洁能源, (略) 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1)污水量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依托的污水处理站统一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单独分配。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非*烷总烃:0.*t/a。 总量控制指标由主管部门分配。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总量指标来源应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相衔接。
1、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 (略) 2024年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自行监测数据,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特征因子非*烷总烃浓度为0.36~0.65mg/m3,环境容量较大。本项目各生产车间和质检实验室均为封闭式,项目生产车间废气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机废气。项目车间和质检实验室采取车间空调排风系统净化,设置初效、中效、高效三级空气过滤器装置,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车间和质检实验室排放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厂界浓度可分别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经过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依托可行性分析 ①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 本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30m3/d,根据企业提供资料, (略) 现有工程废水最大排放量为168.65m3/d,平均废水排放量为132.65t/d(45101t/a)。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废水首先流入格栅池1,截留废水中的废渣和漂浮物,然后进入预处理池和调节池1;其他制药废水流入格栅池2,再进入调节池2;在调节池中均衡水质水量后,再用泵均匀的提升进入厌氧池,经过一级、二级厌氧处理后的废水进入一级、二级好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一步降解有机物,接触氧化池出水进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沉淀后的上清液达标排放;沉淀下来的污泥则经污泥泵抽至污泥池进行硝化与浓缩,污泥池中的污泥每年用抽运一次。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见附图12。 本项目预计新增2.38m3/d生活污水和4.90025m3 /d生产废水,加上 (略) 的工程废水量,合计139.93025m3 /d,本项目建成后废水增量较小,不会对所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废水产生较大的冲击,前后全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不变,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仍能满足要求,在污水处理站接收负荷内。 3、降噪措施影响分析 为使厂界噪声能稳定达标,确保项目投产后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必须重视对噪声的治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降噪措施: ①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高噪声源,合理布局,本项目设备主要设置在生产区内,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区域,可减轻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设备选用上,应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 ②午间休息时间段禁止高噪声作业; ③对于高声源设备车间考虑隔音措施,如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高噪声设备基座应采取防振、减震措施,进行减震消声; ④设备之间应保持相应的间距,并尽量避免同时运转,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⑤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以确保厂界达标;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可行性分析 项目新建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科研楼2F空置车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为封闭式建筑,可实现防风、防雨、防晒要求。该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20m2,贮存能力为30t。项目后危险废物产生量总预计为0.00997t/a,危废间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有较大余量,可满足危险废物1年周转期的贮存量。 综上所述,项目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容量可满足使用要求,且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计可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是可行的。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水质现状 距离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为永庄水库,位于项目西南侧,距离项目1.337km, (略) 生态环境检测中心发布的“ (略) 水质自动监测周报(2022年第9期)”永庄水库水质达标情况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限值标准。 3、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中“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组装、分装的除外)”类别;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故不进行地下水环境评价。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 A(规范性附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划分,本项目对应“其他行业”,为Ⅳ类污染性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对于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可知,Ⅳ类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故不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①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②设立专用库区,使其符合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条件(如防晒、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等),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经有关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及警示牌;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应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③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到已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采购,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采购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取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有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才能使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应经有关培训并取证后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工作;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应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不得在人口稠密地停留;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人员,应配置合格的防护器材。 ④对于运输易燃易爆的化学品的车辆和装卸机械,必须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I3130)规定的条件,并经过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审验合格。汽车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危险品”字样的标志;车上应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槽车及其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装卸机械等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必须有消除火花的措施等。 ⑤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消防的法规,运行时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合理距离,严禁违规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在居民电和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等敏感地段停车,临时停车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 ⑥对于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了解运载物品的属性,并具备基本的救护常识,在发生意外燃烧、爆炸火泄露等事故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救护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即使向当地部门报告。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世宝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能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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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租用 (略) 综合制剂车间楼4楼空置车间新建成5条生产线,分别为水溶性壳聚糖妇科软凝胶生产线、水溶性壳聚糖妇科冲洗剂生产线、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贴生产线、抗HPV生物蛋白敷料生产线、和冰露(露剂)(凝胶)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办公室、实验室、成品库、公用工程等,其中水溶性壳聚糖妇科软凝胶年产400万支、水溶性壳聚糖妇科冲洗剂年产400万瓶、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贴年产200万贴、抗HPV生物蛋白敷料年产100万支和冰露(露剂)年产180万支;建设面积为2500m2,建有物料称量间、配料间、清洗间、灌装间、装袋间等。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项目在选定地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1、与《 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 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9),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属于医药制造项目,根据园区空间布局图,项目位于医药产业区,因此,项目与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相符。 2、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定位符合性分析 根据《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7.3.6 环境准入清单章节:同时为打造自主、完整产业链,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以及部分区域产城融合因素,在确保区域基础设施能支撑,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能接受的基础上,可鼓励引进:①与主导产业关联度高的上下游产业;②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提升的配套项目,如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市场环境、生活配套等项目;③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的产业,或是促进绿色产业体系构件项目。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属于医药生产制造产业,属于鼓励类产业,属于主导产业,根据园区空间布局图,项目位于医药产业园区,所以项目符合入园定位要求。 3、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的符合性分析 项 (略)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一路10号,根据本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叠图可知,项目选址地块属于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属于工业项目,且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性质上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是相符。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 (略) 产业政策的。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东侧40m处为南方电网,南侧30m处为海 (略) ,西侧紧邻 (略) ,北侧60m处为海南新世通药物研究所。项目四周主要为制药企业及药物研究中心等,园区规划主要为制药产业,项目为医药制造类项目,与周边企业环境相融。项目厂址不是工业集中的地区、有严重灰尘、烟气、腐蚀性气体污染的工业区;不在铁路、码头、机场、交通要道附近;周围亦无严重空气污染源及散发大量粉尘的企业。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医药制造类项目,本项目选址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中相关的的厂房和设施的指导原则,符合园区行业准入条件。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通过严格的污染控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满足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产业发展定位,属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药谷工业园的环境准入清单的允许类。拟建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采用电能作为清洁能源, (略) 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结合上述分析可知,本工程厂址方案从环保角度基本可行。
拟建项目采用电能作为清洁能源, (略) 政供水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1)污水量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依托的污水处理站统一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单独分配。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非*烷总烃:0.*t/a。 总量控制指标由主管部门分配。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总量指标来源应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相衔接。
1、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 (略) 2024年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自行监测数据,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特征因子非*烷总烃浓度为0.36~0.65mg/m3,环境容量较大。本项目各生产车间和质检实验室均为封闭式,项目生产车间废气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机废气。项目车间和质检实验室采取车间空调排风系统净化,设置初效、中效、高效三级空气过滤器装置,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车间和质检实验室排放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厂界浓度可分别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经过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依托可行性分析 ①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 本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30m3/d,根据企业提供资料, (略) 现有工程废水最大排放量为168.65m3/d,平均废水排放量为132.65t/d(45101t/a)。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废水首先流入格栅池1,截留废水中的废渣和漂浮物,然后进入预处理池和调节池1;其他制药废水流入格栅池2,再进入调节池2;在调节池中均衡水质水量后,再用泵均匀的提升进入厌氧池,经过一级、二级厌氧处理后的废水进入一级、二级好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一步降解有机物,接触氧化池出水进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沉淀后的上清液达标排放;沉淀下来的污泥则经污泥泵抽至污泥池进行硝化与浓缩,污泥池中的污泥每年用抽运一次。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见附图12。 本项目预计新增2.38m3/d生活污水和4.90025m3 /d生产废水,加上 (略) 的工程废水量,合计139.93025m3 /d,本项目建成后废水增量较小,不会对所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废水产生较大的冲击,前后全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不变,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仍能满足要求,在污水处理站接收负荷内。 3、降噪措施影响分析 为使厂界噪声能稳定达标,确保项目投产后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必须重视对噪声的治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降噪措施: ①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高噪声源,合理布局,本项目设备主要设置在生产区内,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区域,可减轻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设备选用上,应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 ②午间休息时间段禁止高噪声作业; ③对于高声源设备车间考虑隔音措施,如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高噪声设备基座应采取防振、减震措施,进行减震消声; ④设备之间应保持相应的间距,并尽量避免同时运转,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⑤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以确保厂界达标;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可行性分析 项目新建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科研楼2F空置车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为封闭式建筑,可实现防风、防雨、防晒要求。该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20m2,贮存能力为30t。项目后危险废物产生量总预计为0.00997t/a,危废间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有较大余量,可满足危险废物1年周转期的贮存量。 综上所述,项目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容量可满足使用要求,且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计可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是可行的。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水质现状 距离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为永庄水库,位于项目西南侧,距离项目1.337km, (略) 生态环境检测中心发布的“ (略) 水质自动监测周报(2022年第9期)”永庄水库水质达标情况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限值标准。 3、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中“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组装、分装的除外)”类别;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故不进行地下水环境评价。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 A(规范性附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划分,本项目对应“其他行业”,为Ⅳ类污染性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对于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可知,Ⅳ类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故不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①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②设立专用库区,使其符合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条件(如防晒、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等),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经有关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及警示牌;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应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③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到已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采购,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采购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取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有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才能使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应经有关培训并取证后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工作;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应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不得在人口稠密地停留;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人员,应配置合格的防护器材。 ④对于运输易燃易爆的化学品的车辆和装卸机械,必须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I3130)规定的条件,并经过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审验合格。汽车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危险品”字样的标志;车上应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槽车及其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装卸机械等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必须有消除火花的措施等。 ⑤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消防的法规,运行时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合理距离,严禁违规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在居民电和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等敏感地段停车,临时停车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 ⑥对于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了解运载物品的属性,并具备基本的救护常识,在发生意外燃烧、爆炸火泄露等事故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救护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即使向当地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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