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受理道路货运经营期限届满申请重新许可业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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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受理道路货运经营期限届满申请重新许可业务的公示

各运输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

(略) 宜州区 (略) (略) 货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申请,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第八条规定,予以受理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要求:注明理由并加盖单位印章),其他利害关系人亦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韦超伦,联系电话:0778—*,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宜州区庆 (略) 61—76号。

附件: (略) 宜州区 (略) 道路货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申请表

(略) 宜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略) 宜州区 (略) 道路货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申请表

序号

车牌号

厂牌型号

运输证号

车辆类型

载重质量

车辆登记日期

行驶证审日期

运输证审日期

技术等级评定

外廓尺寸

(毫米)

备注

1

桂MS672挂

万事达牌SDW9400GSY

*

重型罐式半挂车

34T

2022.12.27

2023.12

2024.6

一级

**2550*3850

现有

2

桂ME920挂

万事达牌SDW9400GSY

*

重型罐式半挂车

34T

2022.10.26

2023.10

2024.6

一级

**2550*3850

现有

3

桂MB500挂

万事达牌SDW9400GSY

*

重型罐式半挂车

34T

2022.12.16

2023.12

2024.6

一级

**2550*3850

现有


关联文件:


信息来源:http://**_*/t*.shtml

各运输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

(略) 宜州区 (略) (略) 货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申请,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第八条规定,予以受理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要求:注明理由并加盖单位印章),其他利害关系人亦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韦超伦,联系电话:0778—*,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宜州区庆 (略) 61—76号。

附件: (略) 宜州区 (略) 道路货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申请表

(略) 宜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略) 宜州区 (略) 道路货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申请表

序号

车牌号

厂牌型号

运输证号

车辆类型

载重质量

车辆登记日期

行驶证审日期

运输证审日期

技术等级评定

外廓尺寸

(毫米)

备注

1

桂MS672挂

万事达牌SDW9400GSY

*

重型罐式半挂车

34T

2022.12.27

2023.12

2024.6

一级

**2550*3850

现有

2

桂ME920挂

万事达牌SDW9400GSY

*

重型罐式半挂车

34T

2022.10.26

2023.10

2024.6

一级

**2550*3850

现有

3

桂MB500挂

万事达牌SDW9400GSY

*

重型罐式半挂车

34T

2022.12.16

2023.12

2024.6

一级

**2550*3850

现有


关联文件:


信息来源:http://**_*/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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