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地址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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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地址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以下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下公示有异议,可以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股室:连山区卫健局医政股,联系电话:0429-*。地址: (略) 连山区连山大街65号。

  一、医疗机构名称:葫芦岛 (略)

   医疗机构类别: (略)

   申请变更地址: (略) 连山区兴盛街11-1号楼

  二、医疗机构名称: (略) 连山区兴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申请变更地址: (略) 连山区兴盛街11-1号楼

   (略) 连山区卫生健康局

  **日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以下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下公示有异议,可以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股室:连山区卫健局医政股,联系电话:0429-*。地址: (略) 连山区连山大街65号。

  一、医疗机构名称:葫芦岛 (略)

   医疗机构类别: (略)

   申请变更地址: (略) 连山区兴盛街11-1号楼

  二、医疗机构名称: (略) 连山区兴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申请变更地址: (略) 连山区兴盛街11-1号楼

   (略) 连山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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