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作出的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合江县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作出的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合江县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作出的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合江县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8日我局拟对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合江县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唐烯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合江县符阳 (略) 2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合江县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 (略) 合江县法王寺镇 | 合江县水务发展服务中心 | 四川 (略) | 项目总投资128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67%。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流域水系整治工程(生态护岸共4581.4m)、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以及临时、公用、辅助、环保等配套工程。 | 1、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合理布设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及时洒水降尘、 (略) ,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3、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加强现场施工车辆噪声管理,选用先进低噪设备、采用隔音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噪声扰民。 4、建筑垃圾、清障土石方分类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转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合法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严禁将废水直接灌入土壤,做好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围堰、废水收集系统等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尽快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按土壤结构层次进行回填,对移植的植被进行修复,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加强对施工单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绿化管理,加强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和绿化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7、按事故风险防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工作,全面做好施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保证环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和环保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和措施进行完善,确保达标排放和不扰民,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作出的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合江县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8日我局拟对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合江县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唐烯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合江县符阳 (略) 2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合江县龙卦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 (略) 合江县法王寺镇 | 合江县水务发展服务中心 | 四川 (略) | 项目总投资128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67%。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流域水系整治工程(生态护岸共4581.4m)、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以及临时、公用、辅助、环保等配套工程。 | 1、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合理布设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及时洒水降尘、 (略) ,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3、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加强现场施工车辆噪声管理,选用先进低噪设备、采用隔音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噪声扰民。 4、建筑垃圾、清障土石方分类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转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合法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严禁将废水直接灌入土壤,做好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围堰、废水收集系统等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尽快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按土壤结构层次进行回填,对移植的植被进行修复,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加强对施工单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绿化管理,加强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和绿化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7、按事故风险防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工作,全面做好施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保证环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和环保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和措施进行完善,确保达标排放和不扰民,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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