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蓝 (略) 2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 | 蓝田县蓝关镇文刘坡村 | 陕西秦 (略) | 一、项目位于蓝田县蓝关镇文刘坡村,总建筑面积*.03m2,建设养老公寓5栋:活力楼(115#楼)共设有自理型养老床位408张,老年公寓(117#、118#、119#)共设半自理型养老床位1014张,护理楼(116#)设全护理型养老床位120张,总套数910套,养老床位总数1542张。 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将老年公寓调整为老年公寓、活力楼、护理楼,增加医疗上门服务护理诊疗区、锅炉房等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为废水处理站臭气,废水处理设施采取封闭式,地下设置,定期喷洒高效的除臭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64.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24〕25号)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护理楼失能老人护理和119#楼医务室废水排入护理楼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化粪池+AAO+MBR+次氯酸钠消毒)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分别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汇合通过废水 (略) (略) ,最终排入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在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废水委托拉运至新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管道软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吊瓶(袋)交有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外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蓝 (略) 2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秦达老年公寓项目(重大变动) | 蓝田县蓝关镇文刘坡村 | 陕西秦 (略) | 一、项目位于蓝田县蓝关镇文刘坡村,总建筑面积*.03m2,建设养老公寓5栋:活力楼(115#楼)共设有自理型养老床位408张,老年公寓(117#、118#、119#)共设半自理型养老床位1014张,护理楼(116#)设全护理型养老床位120张,总套数910套,养老床位总数1542张。 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将老年公寓调整为老年公寓、活力楼、护理楼,增加医疗上门服务护理诊疗区、锅炉房等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为废水处理站臭气,废水处理设施采取封闭式,地下设置,定期喷洒高效的除臭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64.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24〕25号)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护理楼失能老人护理和119#楼医务室废水排入护理楼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化粪池+AAO+MBR+次氯酸钠消毒)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分别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汇合通过废水 (略) (略) ,最终排入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在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废水委托拉运至新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管道软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吊瓶(袋)交有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外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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