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琢石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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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琢石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琢石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齐沙村园区北路1号一楼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2004年7月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环评编号:〔2004〕2706号。 2017年9月委托江苏 (略) 编制了《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7〕12092号。现有工程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700m2,建筑面积1700m2,年加工*基*烯基硅橡胶270t/a、耐磨剂220t/a、硅硐母粒212t/a、膨胀母粒212t/a、硅膠再制加工品210t/a、橡塑胶料50t/a、橡塑胶母粒50t/a。设混合造粒生产线1条、单螺杆押出机造粒生产线1条、双螺杆押出机造粒生产线3条、振动筛6台、真空橡胶热压实验机1台、大拌集料桶1个、小拌集料桶3个、热压机1台、箱型冷水机1台等。 **日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废气、废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日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8〕11192号。 **日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Y。 (略) 场需求变化,现有产品产能需要调整,且拟增加双螺杆押出机造粒实验生产线,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故建设单位申请改扩建环保手续,改扩建内容为: (1)减少生产*基*烯基硅橡胶150吨/年、耐磨胶粒120吨/年、硅酮母粒112吨/年、膨胀母粒112吨/年;取消硅胶再制加工品的加工生产;增加生产橡塑胶料570吨/年、橡塑胶母粒200吨/年。新增研发橡塑胶料样品10t/a。 (2)项目相应增减部分生产设备。 (3)增加投资50万元。 项目在原厂区内改扩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改扩建后总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950m2,总建筑面积为1950m2,加工生产*基*烯基硅橡胶120吨/年、耐磨胶粒100吨/年、硅酮母粒100吨/年、膨胀母粒100吨/年、橡塑胶料620吨/年、橡塑胶母粒250吨/年,研发橡塑胶料10吨/年,主要设备为混合造粒生产线3条、单螺杆押出机造粒生产线1条、双螺杆押出机造粒生产线2条、双螺杆押出机造粒实验生产线4条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混合、押出、注塑测试、热压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8m;拌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琢石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沙田镇齐沙村园区北路1号一楼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2004年7月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环评编号:〔2004〕2706号。 2017年9月委托江苏 (略) 编制了《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7〕12092号。现有工程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700m2,建筑面积1700m2,年加工*基*烯基硅橡胶270t/a、耐磨剂220t/a、硅硐母粒212t/a、膨胀母粒212t/a、硅膠再制加工品210t/a、橡塑胶料50t/a、橡塑胶母粒50t/a。设混合造粒生产线1条、单螺杆押出机造粒生产线1条、双螺杆押出机造粒生产线3条、振动筛6台、真空橡胶热压实验机1台、大拌集料桶1个、小拌集料桶3个、热压机1台、箱型冷水机1台等。 **日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废气、废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日 (略) (略) (迁改扩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8〕11192号。 **日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Y。 (略) 场需求变化,现有产品产能需要调整,且拟增加双螺杆押出机造粒实验生产线,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故建设单位申请改扩建环保手续,改扩建内容为: (1)减少生产*基*烯基硅橡胶150吨/年、耐磨胶粒120吨/年、硅酮母粒112吨/年、膨胀母粒112吨/年;取消硅胶再制加工品的加工生产;增加生产橡塑胶料570吨/年、橡塑胶母粒200吨/年。新增研发橡塑胶料样品10t/a。 (2)项目相应增减部分生产设备。 (3)增加投资50万元。 项目在原厂区内改扩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改扩建后总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950m2,总建筑面积为1950m2,加工生产*基*烯基硅橡胶120吨/年、耐磨胶粒100吨/年、硅酮母粒100吨/年、膨胀母粒100吨/年、橡塑胶料620吨/年、橡塑胶母粒250吨/年,研发橡塑胶料10吨/年,主要设备为混合造粒生产线3条、单螺杆押出机造粒生产线1条、双螺杆押出机造粒生产线2条、双螺杆押出机造粒实验生产线4条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混合、押出、注塑测试、热压测试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8m;拌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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