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高湖村乡村振兴项目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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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区高湖村乡村振兴项目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关 (略)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对于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猇亭区高湖村乡村振兴项 (略) 猇亭区高湖村。 (略) 猇亭区高湖村乡村振兴项目6#地块(调查范围详见附件,面积为7064.47m2),将变更为农村社区股务设施用地,故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猇亭区虎牙街道高湖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湖北明台 (略) (略) 猇亭区高湖村乡村振兴项目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场地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根据人员访谈及收集的资料可知,现场踏勘及调查期间,该6#地块规划为农村服务设施用地,目前处于建设阶段。

该地块不存在槽罐设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线、沟渠,地块早期在农业种植活动过程中不涉及、不存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地块周边历史及现状,该地块周边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且周边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地块周边不存在环境污染源,不会存在大气沉降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合区域卫星遥感影像初步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基本确认地块以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引起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用地满足当前居住用地规划要求,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经不确定分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第一阶段调查技术规范要求,不需要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工作,可结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地块调查监督工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湖北明台 (略) 咨询该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湖北明台 (略)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16号安旺九龙城1008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关 (略)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对于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猇亭区高湖村乡村振兴项 (略) 猇亭区高湖村。 (略) 猇亭区高湖村乡村振兴项目6#地块(调查范围详见附件,面积为7064.47m2),将变更为农村社区股务设施用地,故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猇亭区虎牙街道高湖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湖北明台 (略) (略) 猇亭区高湖村乡村振兴项目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场地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根据人员访谈及收集的资料可知,现场踏勘及调查期间,该6#地块规划为农村服务设施用地,目前处于建设阶段。

该地块不存在槽罐设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线、沟渠,地块早期在农业种植活动过程中不涉及、不存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地块周边历史及现状,该地块周边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且周边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地块周边不存在环境污染源,不会存在大气沉降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合区域卫星遥感影像初步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基本确认地块以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引起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用地满足当前居住用地规划要求,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经不确定分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第一阶段调查技术规范要求,不需要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工作,可结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地块调查监督工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湖北明台 (略) 咨询该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湖北明台 (略)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16号安旺九龙城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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