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 | 崇信县工业集中区内 | (略) (略) | 甘肃创新 (略) | 本项目位于崇信县工业集中区铜城片区内,项目厂址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35.*°,东经106.*°,规划用地面积为*.01m2(122.89亩)。本项目规划总建设规模为1×150t/h+2×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15MW+2×7.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次设计,分步实施。一期安装1×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7.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 (略) 4.5km×2,新 (略) 1.8km,新建换热站3座;二期工程新增安装1×150t/h+1×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15MW+1×7.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 (略) 0.6km×2,新 (略) 4.46km,新建换热站1座。本项目两期建成后年供电量1.14×108kW.h/a,年供热量330.6×104GJ/a。燃煤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SNCR-SCR联合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措施后达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的超低排放标准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后由一根100米的烟囱排放 | 1、本项目燃煤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SNCR-SCR联合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措施后达标排放;破碎粉尘、各物料仓仓顶粉尘、输煤系统粉尘均采取集尘系统和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干煤场采取全密闭式煤场,并设置了8套水雾除尘装置用于煤场降尘。 2、锅炉连续排污水进入化水车间循环利用;锅炉定期排污水和化水车间浓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 3、厂区主要噪声源强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4、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油抹布、废脱硝催化剂全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除尘灰、炉渣、脱硫渣由建材工业企业作为建材原料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过滤器、废反渗透膜等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除尘过程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区产生生活垃圾由厂区配设生活垃圾收集箱并委托园区环卫部门统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本项目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崇信县 (略) 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公示;在《甘肃工人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登报公示,分别为2024年1月2日和2024年1月5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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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 | 崇信县工业集中区内 | (略) (略) | 甘肃创新 (略) | 本项目位于崇信县工业集中区铜城片区内,项目厂址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35.*°,东经106.*°,规划用地面积为*.01m2(122.89亩)。本项目规划总建设规模为1×150t/h+2×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15MW+2×7.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次设计,分步实施。一期安装1×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7.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 (略) 4.5km×2,新 (略) 1.8km,新建换热站3座;二期工程新增安装1×150t/h+1×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15MW+1×7.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 (略) 0.6km×2,新 (略) 4.46km,新建换热站1座。本项目两期建成后年供电量1.14×108kW.h/a,年供热量330.6×104GJ/a。燃煤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SNCR-SCR联合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措施后达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的超低排放标准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后由一根100米的烟囱排放 | 1、本项目燃煤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SNCR-SCR联合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措施后达标排放;破碎粉尘、各物料仓仓顶粉尘、输煤系统粉尘均采取集尘系统和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干煤场采取全密闭式煤场,并设置了8套水雾除尘装置用于煤场降尘。 2、锅炉连续排污水进入化水车间循环利用;锅炉定期排污水和化水车间浓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 3、厂区主要噪声源强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4、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油抹布、废脱硝催化剂全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除尘灰、炉渣、脱硫渣由建材工业企业作为建材原料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过滤器、废反渗透膜等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除尘过程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区产生生活垃圾由厂区配设生活垃圾收集箱并委托园区环卫部门统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本项目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崇信县 (略) 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公示;在《甘肃工人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登报公示,分别为2024年1月2日和2024年1月5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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