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6月0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6月0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 (略)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略) 凉州区凉州工业园区静脉产业园 | 甘肃 (略) | 兰州洁华 (略) | 本项 (略) 凉州区弘威 (略) 现有车间,主要建设3条*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回收处理线及1条*吨乳化液回收处理线。 | 运营期回收处理线原料破碎工序和分选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至“UV光氧净化器+固定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采用负压集气罩收集抽至“UV光氧净化器+固定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乳化液回收处理线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委托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倒残废液、清洗残渣、油类杂质、废活性炭、废布袋、废UV灯管、化验室废液、废MBR膜、检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建筑物的外部采用隔声围挡,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生产设备应全部置于车间内,电机、泵等设备还应加垫橡胶或弹簧防震垫,并加盖隔声罩等,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的要求。 | /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甘肃 (略) 委托环评工作任务后,于2023 年7月12日,在建设 (略) 上发布 (略) 上公示(公示链接:http://**);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以后,2023年9月15日在建设 (略) 发布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公示链接:http://**);2023年9月18日和9月19日在《武威日报》刊登了报纸公示。本次评价采用两次报纸公 (略) 页两种调查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并未有人提出相关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电话、信件、传真等渠道均未收到公众反馈环评相关意见。 本次环评建议要求建设单位应充分落实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设施工程建设,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本项目对环境的污染。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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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 (略)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略) 凉州区凉州工业园区静脉产业园 | 甘肃 (略) | 兰州洁华 (略) | 本项 (略) 凉州区弘威 (略) 现有车间,主要建设3条*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回收处理线及1条*吨乳化液回收处理线。 | 运营期回收处理线原料破碎工序和分选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至“UV光氧净化器+固定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采用负压集气罩收集抽至“UV光氧净化器+固定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乳化液回收处理线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委托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倒残废液、清洗残渣、油类杂质、废活性炭、废布袋、废UV灯管、化验室废液、废MBR膜、检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建筑物的外部采用隔声围挡,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生产设备应全部置于车间内,电机、泵等设备还应加垫橡胶或弹簧防震垫,并加盖隔声罩等,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的要求。 | /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甘肃 (略) 委托环评工作任务后,于2023 年7月12日,在建设 (略) 上发布 (略) 上公示(公示链接:http://**);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以后,2023年9月15日在建设 (略) 发布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公示链接:http://**);2023年9月18日和9月19日在《武威日报》刊登了报纸公示。本次评价采用两次报纸公 (略) 页两种调查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并未有人提出相关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电话、信件、传真等渠道均未收到公众反馈环评相关意见。 本次环评建议要求建设单位应充分落实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设施工程建设,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本项目对环境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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