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锦绣家园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意见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锦绣家园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意见
(略) (略) :
你司 (略) 赤坎 (略) 东侧的锦绣家园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进行规划核实资料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核实,意见如下:
一、规划审批与实际建设情况
2022年6月13日,我局以《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锦绣家园项目绿化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2〕339号】批准同意了该项目的配套绿化方案。
规划批准总绿地面积*.73平方米,绿地率35%;实际建设总绿地面积*.8平方米,绿地率35.45%。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锦绣家园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基本符合《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锦绣家园项目绿化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2〕339号】及其附图的规划要求,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三、注意事项
1.你司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六个月内, (略) 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2.已经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物,不得擅自加建、改建,也不得擅自减少公共配套设施。
3.建设非机动车充电设施须严格执行《 (略)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
(略) (略) :
你司 (略) 赤坎 (略) 东侧的锦绣家园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进行规划核实资料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核实,意见如下:
一、规划审批与实际建设情况
2022年6月13日,我局以《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锦绣家园项目绿化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2〕339号】批准同意了该项目的配套绿化方案。
规划批准总绿地面积*.73平方米,绿地率35%;实际建设总绿地面积*.8平方米,绿地率35.45%。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锦绣家园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基本符合《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锦绣家园项目绿化方案的批复》【湛自然资(建管)〔2022〕339号】及其附图的规划要求,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三、注意事项
1.你司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六个月内, (略) 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2.已经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物,不得擅自加建、改建,也不得擅自减少公共配套设施。
3.建设非机动车充电设施须严格执行《 (略)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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