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塘厦-芦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塘厦-芦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略) 高埗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送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塘厦-芦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高埗镇塘厦村、草墩村、宝莲村、护安围村、横滘头村、三联村、保安围村及芦村等 8 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老旧建筑等设施 * 平方米,三线整治 3.37 千米;配套建设城中村范围基础设施,包括改造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3 处,建筑面积约 5684 平方米, (略) 约 12.5 千米,建设公共停车场 3 处,设置停车位约 490 个,充电桩 124 个,以 (略) 政设施和消防设施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1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1.*元、预备费157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高埗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送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塘厦-芦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高埗镇塘厦村、草墩村、宝莲村、护安围村、横滘头村、三联村、保安围村及芦村等 8 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老旧建筑等设施 * 平方米,三线整治 3.37 千米;配套建设城中村范围基础设施,包括改造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3 处,建筑面积约 5684 平方米, (略) 约 12.5 千米,建设公共停车场 3 处,设置停车位约 490 个,充电桩 124 个,以 (略) 政设施和消防设施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1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1.*元、预备费157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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