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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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标题: 2024年6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MB*/2024-* 文号: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2024年6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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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等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技改项目

淄博重山思 (略)

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淄博重山思 (略) 内

淄博嘉泽瑞安 (略)

原项目于 2023年9 月 6 日取得批复,由于原料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中可能会出现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情况,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 688 号)“第 6条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属于重大变更”的规定中的“原

料变化”,属于“重大变更”,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据此规定,淄博重山思 (略) 重新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堆存、筛分产生的颗粒物、

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堆场及物料装卸粉尘、VOCs经密闭车间等措施后未有效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经水泥窑协同处置产生的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窑

尾88m高排气筒排放。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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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等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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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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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情况

备注

1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技改项目

淄博重山思 (略)

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淄博重山思 (略) 内

淄博嘉泽瑞安 (略)

原项目于 2023年9 月 6 日取得批复,由于原料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中可能会出现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情况,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 688 号)“第 6条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属于重大变更”的规定中的“原

料变化”,属于“重大变更”,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据此规定,淄博重山思 (略) 重新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堆存、筛分产生的颗粒物、

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堆场及物料装卸粉尘、VOCs经密闭车间等措施后未有效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经水泥窑协同处置产生的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窑

尾88m高排气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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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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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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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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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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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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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情况

备注

1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技改项目

淄博重山思 (略)

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淄博重山思 (略) 内

淄博嘉泽瑞安 (略)

原项目于 2023年9 月 6 日取得批复,由于原料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中可能会出现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情况,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 688 号)“第 6条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属于重大变更”的规定中的“原

料变化”,属于“重大变更”,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据此规定,淄博重山思 (略) 重新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堆存、筛分产生的颗粒物、

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堆场及物料装卸粉尘、VOCs经密闭车间等措施后未有效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经水泥窑协同处置产生的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窑

尾88m高排气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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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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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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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技改项目

淄博重山思 (略)

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淄博重山思 (略) 内

淄博嘉泽瑞安 (略)

原项目于 2023年9 月 6 日取得批复,由于原料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中可能会出现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情况,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 688 号)“第 6条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属于重大变更”的规定中的“原

料变化”,属于“重大变更”,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据此规定,淄博重山思 (略) 重新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堆存、筛分产生的颗粒物、

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堆场及物料装卸粉尘、VOCs经密闭车间等措施后未有效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染土壤等一般固废经水泥窑协同处置产生的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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