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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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年》批前公示

《衡阳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现将《 (略) 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 年)》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日期为30日(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公众通过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联系方式:请 (略) 城市管理和 (略) 政管理科收(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咨询电话:0734—*、*

(略) 址:http://**


《 (略) 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 年)》主要内容


为了缓解日渐凸显的停车供需矛盾,合理安排各类停车设施,制定科学 的停车发展策略,构建有序的停车环境, (略) 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规划范围

(略) 中心城区(包括蒸湘区、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至2025年,远期2026年-2035年。

三、编制依据

1)《 (略) 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2011)2019 年版;

2)《 (略) 内停车位设置规范》( GA/T 850—2021);

3)《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2016);

4)《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 年 9 月);

5)《 (略) 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6)《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7)《 (略) 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2019—2035 年)》阶段成果;

8)《 (略) 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

9)《 (略) 中心城区近期立体停车库布局规划(2014-2020)》;

10)《 (略) 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技术准则》(2020 年);

11) 其它相关的规范、标准、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一)规划内容为公共停车设施:主要为社会性客车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具体如下: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略) 红线以外、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至2035年,规划布置207个停车场,共*个公共停车位;路内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略) 红线以内划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规划设置22 (略) 内停车位;

(二)停车配建标准:针对不同地区发展程度不平衡的特点,划分停车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和适度发展区。本次规划 (略) 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中的建筑物分类作部分调整,建议将建筑物划分为 11 个一级大类,再在一级大类的基础上,根据特征进行细分, (略) 配建建筑物分类与计算单位如下表:

(略) 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建议值)

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

停车分区

I区

II区

III区


旅馆


宾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1.0

经济型酒店、招待所

0.4

0.5

0.5


办公


商业办公(写字楼)、行政 办公

车位/100㎡建筑面积

1.0

1.5

2.0

政务中心及服务窗口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2.5


商业



商业设施及配套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1.2

餐饮娱乐

2.0

2.5

(略)

1.0

2.0

2.5

(略) 场、 (略) 场

车位/100㎡建筑面积

0.7

1.0

1.5


医院



(略) 、 (略)


车位/100㎡建筑面积



1.0

1.2

1.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

0.6

0.8

(略) ( (略) )

0.4

0.5



文体

建筑




体育馆

车位/100座

2.5

3.0

展览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0.6

(略)

车位/100座

3.5

博物馆、图书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0.4

0.5

游览

场所


生态绿地公园

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

2.0

3.0

3.5

公共绿地公园

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

2.0

2.5

交通建筑

火车站、码头、汽车站

车位/高峰日每100名旅客

2.5


学校



小学、幼儿园

车位/班

1.2

1.5

中学

车位/班

1.8

2.0

(略) 校、成人学校

车位/班

4.5

住宅

低层住宅

车位/户

2.0


普通住宅



S建&ge;140㎡

车位/户

1.0

1.2

90㎡&le;S建<140㎡

车位/户

1.0

1.1

S建<90㎡

车位/户

0.5

0.7

公寓

车位/百平方米

0.5

0.8

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

车位/户

0.3(地下车位比例不受限制)

工业

普通工业

车位/100㎡建筑面积


0.2


物流仓储

0.4

注:①新建小学、中学、幼儿园应结合社会公共停车场在校门外设置5.0个/班停车泊位。

②机动车车位为小型汽车停车位,其他停车位按标准折算。

③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不含体育场馆)、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 输用房等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必须为1.0个/百平方米以上。

④工厂和仓储用地中的办公建筑须在满足上表厂房和仓储停车位配置的基础上按照办公类配建指标另行增加停车位的配 置。

(略) 中的科研、办公建筑须在 (略) 停车位配置的基础上按照办公类配建指标另行增加停车位的配置。


(三)近期建设: (略) 外停车场规划:本次规划 (略) 外公共停车场12处,停车泊位5162个;

(四)需求预测:中心城区2035年机动车保有量分别为62 万辆。 (略) 停车供应总体泊位率达到1.15泊位/车(一般停车供应值为 1.1- 1.3)。因此,基于机动车保有量的停车需求预测,至2035年,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总规模约为 70 万个。



(略) 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衡阳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现将《 (略) 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 年)》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日期为30日(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公众通过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联系方式:请 (略) 城市管理和 (略) 政管理科收(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咨询电话:0734—*、*

(略) 址:http://**


《 (略) 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 年)》主要内容


为了缓解日渐凸显的停车供需矛盾,合理安排各类停车设施,制定科学 的停车发展策略,构建有序的停车环境, (略) 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规划范围

(略) 中心城区(包括蒸湘区、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至2025年,远期2026年-2035年。

三、编制依据

1)《 (略) 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2011)2019 年版;

2)《 (略) 内停车位设置规范》( GA/T 850—2021);

3)《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2016);

4)《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 年 9 月);

5)《 (略) 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6)《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7)《 (略) 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2019—2035 年)》阶段成果;

8)《 (略) 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

9)《 (略) 中心城区近期立体停车库布局规划(2014-2020)》;

10)《 (略) 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技术准则》(2020 年);

11) 其它相关的规范、标准、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一)规划内容为公共停车设施:主要为社会性客车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具体如下: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略) 红线以外、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至2035年,规划布置207个停车场,共*个公共停车位;路内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略) 红线以内划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规划设置22 (略) 内停车位;

(二)停车配建标准:针对不同地区发展程度不平衡的特点,划分停车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和适度发展区。本次规划 (略) 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中的建筑物分类作部分调整,建议将建筑物划分为 11 个一级大类,再在一级大类的基础上,根据特征进行细分, (略) 配建建筑物分类与计算单位如下表:

(略) 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建议值)

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

停车分区

I区

II区

III区


旅馆


宾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1.0

经济型酒店、招待所

0.4

0.5

0.5


办公


商业办公(写字楼)、行政 办公

车位/100㎡建筑面积

1.0

1.5

2.0

政务中心及服务窗口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2.5


商业



商业设施及配套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1.2

餐饮娱乐

2.0

2.5

(略)

1.0

2.0

2.5

(略) 场、 (略) 场

车位/100㎡建筑面积

0.7

1.0

1.5


医院



(略) 、 (略)


车位/100㎡建筑面积



1.0

1.2

1.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

0.6

0.8

(略) ( (略) )

0.4

0.5



文体

建筑




体育馆

车位/100座

2.5

3.0

展览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0.6

(略)

车位/100座

3.5

博物馆、图书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0.4

0.5

游览

场所


生态绿地公园

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

2.0

3.0

3.5

公共绿地公园

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

2.0

2.5

交通建筑

火车站、码头、汽车站

车位/高峰日每100名旅客

2.5


学校



小学、幼儿园

车位/班

1.2

1.5

中学

车位/班

1.8

2.0

(略) 校、成人学校

车位/班

4.5

住宅

低层住宅

车位/户

2.0


普通住宅



S建&ge;140㎡

车位/户

1.0

1.2

90㎡&le;S建<140㎡

车位/户

1.0

1.1

S建<90㎡

车位/户

0.5

0.7

公寓

车位/百平方米

0.5

0.8

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

车位/户

0.3(地下车位比例不受限制)

工业

普通工业

车位/100㎡建筑面积


0.2


物流仓储

0.4

注:①新建小学、中学、幼儿园应结合社会公共停车场在校门外设置5.0个/班停车泊位。

②机动车车位为小型汽车停车位,其他停车位按标准折算。

③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不含体育场馆)、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 输用房等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必须为1.0个/百平方米以上。

④工厂和仓储用地中的办公建筑须在满足上表厂房和仓储停车位配置的基础上按照办公类配建指标另行增加停车位的配 置。

(略) 中的科研、办公建筑须在 (略) 停车位配置的基础上按照办公类配建指标另行增加停车位的配置。


(三)近期建设: (略) 外停车场规划:本次规划 (略) 外公共停车场12处,停车泊位5162个;

(四)需求预测:中心城区2035年机动车保有量分别为62 万辆。 (略) 停车供应总体泊位率达到1.15泊位/车(一般停车供应值为 1.1- 1.3)。因此,基于机动车保有量的停车需求预测,至2035年,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总规模约为 70 万个。



(略) 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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