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迎宾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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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迎宾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日,来凤县凤豫 (略) 组织召开了来凤县迎宾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来凤县凤豫 (略) (建设单位)并特邀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经认真讨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来凤县翔凤镇,项目线路全长2.98km, (略) 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50km/h,路宽4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绿化工程等。项目工程已建设完毕投入使用。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为27839.88万元,环境保护现已投资148万元,后期拟投资60万元,环保总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0.75%。

根据现场调查,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环境纠纷问题。

二、项目变更情况

经调查,与环评批复阶段相比,环评时道路长度为4.2公里,在我公司中标进场前,约1.2公 (略) 招标实施,因此,项目实施公里数为2.98公里。本次验收时项目线路全长2.98km,仅涉及新建路段,未涉及改扩建道路段。涉及水体仅为红岩溪(新建路段中部,K2+780~K3+136),验收调查时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仅为红岩溪。红岩溪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红岩溪最终汇入南侧1.5km的酉水河(河坝梁段),酉水河(河坝梁段)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日原恩施州环境保护局以恩州环审[2016]35号文《关于来凤县迎宾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该项目在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 验收调查结果

1、运营期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评价区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地表水环境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道路周边敏感点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本工程运营期间所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有效,道路运行对区域的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4、实际建设中,表土剥离产生的废土主要堆放在表土临时堆场,废土石堆放在弃渣场;生活垃圾堆放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地处置。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较好的按照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进行环保设施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齐全;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该项目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制度。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来凤县凤豫 (略)

单位地址:来凤县翔凤镇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来凤县凤豫 (略)

**日

**日,来凤县凤豫 (略) 组织召开了来凤县迎宾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来凤县凤豫 (略) (建设单位)并特邀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经认真讨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来凤县翔凤镇,项目线路全长2.98km, (略) 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50km/h,路宽4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绿化工程等。项目工程已建设完毕投入使用。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为27839.88万元,环境保护现已投资148万元,后期拟投资60万元,环保总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0.75%。

根据现场调查,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环境纠纷问题。

二、项目变更情况

经调查,与环评批复阶段相比,环评时道路长度为4.2公里,在我公司中标进场前,约1.2公 (略) 招标实施,因此,项目实施公里数为2.98公里。本次验收时项目线路全长2.98km,仅涉及新建路段,未涉及改扩建道路段。涉及水体仅为红岩溪(新建路段中部,K2+780~K3+136),验收调查时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仅为红岩溪。红岩溪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红岩溪最终汇入南侧1.5km的酉水河(河坝梁段),酉水河(河坝梁段)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日原恩施州环境保护局以恩州环审[2016]35号文《关于来凤县迎宾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该项目在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 验收调查结果

1、运营期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评价区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地表水环境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道路周边敏感点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本工程运营期间所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有效,道路运行对区域的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4、实际建设中,表土剥离产生的废土主要堆放在表土临时堆场,废土石堆放在弃渣场;生活垃圾堆放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地处置。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较好的按照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进行环保设施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齐全;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该项目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制度。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来凤县凤豫 (略)

单位地址:来凤县翔凤镇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来凤县凤豫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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