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研发实验室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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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研发实验室新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研发实验室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开 (略) 5号8栋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BLNB7496)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开 (略) 5号8栋(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3°52′24.912″,北纬22°56′44.688″)建设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研发实验室新建项目,占地面积747.04m2,建筑面积1508.64m2,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从事研发聚氨酯*烯酸酯、纯*烯酸酯、聚酯*烯酸、UV单体、特殊官能基*烯酸酯、环氧*烯酸酯、*烯酸树脂、水性树脂等光固化材料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产品性能应用评估,项目经研发和测试后可供给客户使用的研发产品产出量为聚氨酯*烯酸酯6.616t/a、纯*烯酸酯0.953t/a、聚酯*烯酸2.401t/a、UV单体0.497t/a、特殊官能基*烯酸酯1.35t/a、环氧*烯酸酯1.321t/a、*烯酸树脂2.035t/a、水性树脂0.414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加热、搅拌、反应、保温反应、溶解、扩链、以及抽真空等研发工序有机废气通过设备废气排口直连管道和通风柜进行收集,投料粉尘通过研发工序设置的通风柜进行收集,治具擦拭清洗工序有机废气通过研发工序设置的通风柜进行收集,上述各项废气经收集后汇合一起通过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25m)排放;检测工序有机废气主要通过实验操作台上方设置的集气罩(包括万向集气罩)和检测工序(喷涂测试)设置的干式喷柜进行收集,检测工序(喷涂测试)产生的粉尘经干式喷柜收集,治具擦拭清洗工序有机废气通过检测工序设置的集气罩(包括万向集气罩)进行收集,上述各项废气经收集后汇合一起通过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25m)排放。收集效率按80%计,20%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干式喷柜、干式过滤器处理效率按85%计,二级活性炭效率按85%计。 有组织:DA001、DA002排气筒非*烷总烃和苯*烯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DA001排气筒TVOC、*苯、二*苯和DA001排气筒TVOC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DA001、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A001、DA002排气筒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同时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确保颗粒物、非*烷总烃、*苯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略) 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盐雾测试水和水浴用水锅水,定期补充新鲜水,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回用于冲厕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公示时间 2024-06-1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松山湖 (略) 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研发实验室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开 (略) 5号8栋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BLNB7496)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开 (略) 5号8栋(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3°52′24.912″,北纬22°56′44.688″)建设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研发实验室新建项目,占地面积747.04m2,建筑面积1508.64m2,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从事研发聚氨酯*烯酸酯、纯*烯酸酯、聚酯*烯酸、UV单体、特殊官能基*烯酸酯、环氧*烯酸酯、*烯酸树脂、水性树脂等光固化材料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产品性能应用评估,项目经研发和测试后可供给客户使用的研发产品产出量为聚氨酯*烯酸酯6.616t/a、纯*烯酸酯0.953t/a、聚酯*烯酸2.401t/a、UV单体0.497t/a、特殊官能基*烯酸酯1.35t/a、环氧*烯酸酯1.321t/a、*烯酸树脂2.035t/a、水性树脂0.414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加热、搅拌、反应、保温反应、溶解、扩链、以及抽真空等研发工序有机废气通过设备废气排口直连管道和通风柜进行收集,投料粉尘通过研发工序设置的通风柜进行收集,治具擦拭清洗工序有机废气通过研发工序设置的通风柜进行收集,上述各项废气经收集后汇合一起通过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25m)排放;检测工序有机废气主要通过实验操作台上方设置的集气罩(包括万向集气罩)和检测工序(喷涂测试)设置的干式喷柜进行收集,检测工序(喷涂测试)产生的粉尘经干式喷柜收集,治具擦拭清洗工序有机废气通过检测工序设置的集气罩(包括万向集气罩)进行收集,上述各项废气经收集后汇合一起通过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25m)排放。收集效率按80%计,20%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干式喷柜、干式过滤器处理效率按85%计,二级活性炭效率按85%计。 有组织:DA001、DA002排气筒非*烷总烃和苯*烯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DA001排气筒TVOC、*苯、二*苯和DA001排气筒TVOC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DA001、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A001、DA002排气筒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同时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确保颗粒物、非*烷总烃、*苯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略) 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盐雾测试水和水浴用水锅水,定期补充新鲜水,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回用于冲厕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公示时间 2024-06-1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松山湖 (略) 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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