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白云铁矿8#转台破碎胶带系统工程水土保持法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包钢白云铁矿8#转台破碎胶带系统工程水土保持法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白水发〔2024〕23号
包钢白云铁矿8#转台破碎胶带系统工程
水土保持法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
许可决定书
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铁矿:
我局受理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包钢白云铁矿8#转台破碎胶带系统工程水土保持法方案报告书〉的函》(矿发〔2024〕5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包钢白云铁矿8#转台破碎胶带系统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 (略) 白云鄂博矿区境内。2021年5月24日,白云鄂博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编号:2105-*-04-01-*),予以本项目备案。建设规模为破碎矿石*吨/年。建设内容包括:破碎站(含高、低压配电室)、胶带机通廊及转运站系统(含配电室)、地下式消防水池及泵站、厂 (略) 、计算机控制系统 (略) 等。
本项目由工业场地组成,占地面积10.97公顷,包括建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和堆料场地。建筑物从北向南依次布置;道路及硬化区主要布置在廊道两侧及建筑物周边;绿化区布置在通廊、 (略) 和湖面 (略) 边坡;堆料场地布置在工业场地北侧。本工程供排水、供电、对外交通均依托白云铁矿厂区已有的设施;本工程不需要采暖设施;破碎站内通讯系统利用胶带机及转运站电气桥架敷设,对外通讯采用移动电话。
本项目施工生产区布置在胶带机通廊西侧空地上,施工生活区租用厂区外民房; (略) 利用铁矿厂 (略) 和工业场 (略) ;施工生产用水引接主矿汽车检修 (略) ,永临结合,施工生活用水购买桶装水;施工用电由东 (略) 架空引接,永临结合。施工生产生活区、 (略) 、施工用水用电等均不另外占地。
本项目总征占地面积10.9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矿仓储用地。本工程建设期共动用土石方总量为17.*立方米,其中挖方8.*立方米,填方8.*立方米,挖填平衡无弃方。项目总投资为6792.*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487.*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竣工,建设总工期18个月。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97公顷,全部位于白云鄂博矿区境内。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8.*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做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后续管护,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尽快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四)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你单位是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本项目建成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合格后,及时 (略) 站或者其他公 (略) 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四、本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由白云鄂博矿区水务局负责监督实施。
附件1:
附件2:
白云鄂博矿区水务局
2024年6月13日
白水发〔2024〕23号
包钢白云铁矿8#转台破碎胶带系统工程
水土保持法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
许可决定书
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铁矿:
我局受理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包钢白云铁矿8#转台破碎胶带系统工程水土保持法方案报告书〉的函》(矿发〔2024〕5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包钢白云铁矿8#转台破碎胶带系统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 (略) 白云鄂博矿区境内。2021年5月24日,白云鄂博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编号:2105-*-04-01-*),予以本项目备案。建设规模为破碎矿石*吨/年。建设内容包括:破碎站(含高、低压配电室)、胶带机通廊及转运站系统(含配电室)、地下式消防水池及泵站、厂 (略) 、计算机控制系统 (略) 等。
本项目由工业场地组成,占地面积10.97公顷,包括建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绿化区和堆料场地。建筑物从北向南依次布置;道路及硬化区主要布置在廊道两侧及建筑物周边;绿化区布置在通廊、 (略) 和湖面 (略) 边坡;堆料场地布置在工业场地北侧。本工程供排水、供电、对外交通均依托白云铁矿厂区已有的设施;本工程不需要采暖设施;破碎站内通讯系统利用胶带机及转运站电气桥架敷设,对外通讯采用移动电话。
本项目施工生产区布置在胶带机通廊西侧空地上,施工生活区租用厂区外民房; (略) 利用铁矿厂 (略) 和工业场 (略) ;施工生产用水引接主矿汽车检修 (略) ,永临结合,施工生活用水购买桶装水;施工用电由东 (略) 架空引接,永临结合。施工生产生活区、 (略) 、施工用水用电等均不另外占地。
本项目总征占地面积10.9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矿仓储用地。本工程建设期共动用土石方总量为17.*立方米,其中挖方8.*立方米,填方8.*立方米,挖填平衡无弃方。项目总投资为6792.*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487.*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竣工,建设总工期18个月。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97公顷,全部位于白云鄂博矿区境内。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8.*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做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后续管护,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尽快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四)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你单位是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本项目建成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合格后,及时 (略) 站或者其他公 (略) 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四、本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由白云鄂博矿区水务局负责监督实施。
附件1:
附件2:
白云鄂博矿区水务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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