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夏县埝掌镇、南大里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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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夏县埝掌镇、南大里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夏县埝掌镇、南大里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夏县埝掌镇、南大里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夏县埝掌镇、南大里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场区: (略) 夏县埝掌镇、南大里乡一带

升压站: (略) 夏县苋坪村西北侧243m处

夏 (略)

山西和清 (略)

建设内容为:项目新建100MW光伏发电场区一个(包含光伏方阵、箱逆变装置、线路等),一座220kV升压站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按 (略) 模式进行消纳。项目采用“林光互补”模式。

总投资金额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2.*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要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作业。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对生态红线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禁止污水管理不当流入水体。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妥善堆存,及时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内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冬储夏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优化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增加减震垫等措施,升压站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光伏组件、废电器元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事故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废铅酸蓄电池、变压器事故废油、检验废油等维修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区、 (略) 区、 (略) 区、 (略) 防治区、临时施工营地等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土方临时堆存,表面 (略) 、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确保光伏场区临时占地全部恢复植被,升压站裸露地面全部绿化。运营期制定光伏场区植被管理方案,对光伏厂区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

(六)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优化站内布置、配电装置室内布置,定期检查,设置警标志等,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夏县埝掌镇、南大里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夏县埝掌镇、南大里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夏县埝掌镇、南大里乡100MW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场区: (略) 夏县埝掌镇、南大里乡一带

升压站: (略) 夏县苋坪村西北侧243m处

夏 (略)

山西和清 (略)

建设内容为:项目新建100MW光伏发电场区一个(包含光伏方阵、箱逆变装置、线路等),一座220kV升压站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按 (略) 模式进行消纳。项目采用“林光互补”模式。

总投资金额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2.*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要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作业。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对生态红线的影响。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禁止污水管理不当流入水体。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妥善堆存,及时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内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冬储夏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优化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增加减震垫等措施,升压站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光伏组件、废电器元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事故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废铅酸蓄电池、变压器事故废油、检验废油等维修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区、 (略) 区、 (略) 区、 (略) 防治区、临时施工营地等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土方临时堆存,表面 (略) 、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确保光伏场区临时占地全部恢复植被,升压站裸露地面全部绿化。运营期制定光伏场区植被管理方案,对光伏厂区范围内的植被现状进行巡查,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栽。

(六)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优化站内布置、配电装置室内布置,定期检查,设置警标志等,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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