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宁区2024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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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长宁区2024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关于同意长宁区2024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施〔2024〕229号

** 市规划资源局

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长宁区2024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请示》(长规划资源〔202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关于编报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函》(沪规划资源施〔2023〕522号)和相关工作要求,经审核,现对长宁区2024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批复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海2035”总规及国土空间近期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结合你区国土资源利用现状和潜力,统筹下达2024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引导开发建设向重点区域集聚,充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水平,强化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切实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计划下达

  (一)土地准备计划

  1.土地储备计划

  下达长宁区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16.93公顷,包含华阳路92号地块等17幅地块(详见附件1,面积以实测为准),有效期1年。请你区按 (略) 有关要求,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监管,加快土地储备实施,优化地类结构,完善地块实施情况台账,做好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略) 土地储备信息系统的填报和动态维护,及时补充填报历年结转地块信息,实现储备土地全覆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同意237街坊虹桥路2297弄地块等24幅地块列入长宁区2025—2026年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总面积约10.96公顷(详见附件2,面积以实测为准)。滚动计划应聚焦重点、稳定库容,是编制后续年度储备计划的提前谋划,不可作为土地储备项目立项依据。

  2.土地专项准备计划

  同意古北消防站等4幅地块列入长宁区2024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总面积约3.78公顷(详见附件3,面积以实测为准)。请你区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实施时序,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落实重大工程项目,聚焦重点区域和短板领域,与土地供应做好衔接。

  (二)土地供应计划

  下达长宁区2024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5公顷、商办用地供应计划5公顷。

  同意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长宁段辅道部分)等上报地块列入长宁区 (略) 政公用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供应计划。

  请你区根据计划安排,强化空间引导,加强区域统筹,有序推进各类用地出让, (略) 政公共类用地供给,确保计划向重点发展区域倾斜,确保区域内保障性住房项目等尽快落地实施。

  你区应滚动编制三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衔接土地准备和供应,强化用地支撑保障,不断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强化土地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三、执行要求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始终坚持“遵循规划引领、保障规划实施、推进国土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做好各计划之间的协调联动。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着重把握如下方面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计划联动的规律性研究,提高计划执行效率,提升国土资源配置效能和综合效益。

  (二)进一步规范年度计划调整,市局对各区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监管,指导 (略) 、区重大决策或重点项目变化引起的年度计划合理优化。

  (三)按季度编制, (略) 局报送本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市局加强对各区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附件:1.长宁区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2.长宁区2025—2026年土地储备滚动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3.长宁区2024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关于同意长宁区2024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施〔2024〕229号

** 市规划资源局

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长宁区2024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请示》(长规划资源〔202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关于编报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函》(沪规划资源施〔2023〕522号)和相关工作要求,经审核,现对长宁区2024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批复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海2035”总规及国土空间近期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结合你区国土资源利用现状和潜力,统筹下达2024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引导开发建设向重点区域集聚,充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水平,强化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切实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计划下达

  (一)土地准备计划

  1.土地储备计划

  下达长宁区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16.93公顷,包含华阳路92号地块等17幅地块(详见附件1,面积以实测为准),有效期1年。请你区按 (略) 有关要求,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监管,加快土地储备实施,优化地类结构,完善地块实施情况台账,做好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略) 土地储备信息系统的填报和动态维护,及时补充填报历年结转地块信息,实现储备土地全覆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同意237街坊虹桥路2297弄地块等24幅地块列入长宁区2025—2026年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总面积约10.96公顷(详见附件2,面积以实测为准)。滚动计划应聚焦重点、稳定库容,是编制后续年度储备计划的提前谋划,不可作为土地储备项目立项依据。

  2.土地专项准备计划

  同意古北消防站等4幅地块列入长宁区2024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总面积约3.78公顷(详见附件3,面积以实测为准)。请你区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实施时序,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落实重大工程项目,聚焦重点区域和短板领域,与土地供应做好衔接。

  (二)土地供应计划

  下达长宁区2024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5公顷、商办用地供应计划5公顷。

  同意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长宁段辅道部分)等上报地块列入长宁区 (略) 政公用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供应计划。

  请你区根据计划安排,强化空间引导,加强区域统筹,有序推进各类用地出让, (略) 政公共类用地供给,确保计划向重点发展区域倾斜,确保区域内保障性住房项目等尽快落地实施。

  你区应滚动编制三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衔接土地准备和供应,强化用地支撑保障,不断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强化土地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三、执行要求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始终坚持“遵循规划引领、保障规划实施、推进国土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做好各计划之间的协调联动。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着重把握如下方面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计划联动的规律性研究,提高计划执行效率,提升国土资源配置效能和综合效益。

  (二)进一步规范年度计划调整,市局对各区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监管,指导 (略) 、区重大决策或重点项目变化引起的年度计划合理优化。

  (三)按季度编制, (略) 局报送本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市局加强对各区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附件:1.长宁区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2.长宁区2025—2026年土地储备滚动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3.长宁区2024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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